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意在打通灌溉“最后一公里”。而在产粮大县———山东省商河县,投资数千万元的小农水项目,当地政府宣称“三十年不落后,五十年正常用”,未经使用就大面积报废。面对这项被指“干涸了民心”的摆设工程,该县水利部门主管官员竟称是“省里认可、造福于民的优良工程”。(《经济参考报》10月14日)
“强基础、惠民众、管长远的民生工程”,这是国家对小农水项目的基本定位。可在山东商河县,小农水项目留下的只是遍地废井废管,建起的是摆设,干涸的是民心。新世纪以来,连续11个“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把节水灌溉作为重大战略,为此投入了巨额资金。但是,这却成了不少基层落实者眼中的“唐僧肉”——偷工减料、抬高预算,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豆腐渣水利工程像是“贪婪的黑洞”,吞下国家巨额资金却吐不出水。
正如任何财政投资工程项目一样,公众对其最大的担忧就是它们被硕鼠掌勺,最后被弄成豆腐渣工程。小农水项目甫一推出,确保工程质量就一再被强调。但是,依然有建成即报废的项目存在,这些“干涸了民心”的摆设工程,是不是仅是山东商河县一地的个案?
而商河县这个建成即报废的工程,山东省财政厅、水利厅的考评验收结论竟是“所有工程运行良好,均达到设计要求”,并将其评为“优秀”等次且予以通报表扬,然后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其考评验收是如何通过的?小农水项目未使用即报废,首先应该严肃追究相关建设企业的责任,不仅要追回投入资金,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更要深究工程背后有无腐败,查清那些签字验收者,有无失职渎职或权钱寻租。小农水项目建成即报废,不会只是某个官员的问题,监管体系必然存在漏洞。“确保工程质量”如果只是写在纸上,注定不会有效。要杜绝公共项目变成“伤心”项目,就必须严格追责。
水利工程、农业项目大多建在农村基层,天高皇帝远加之又往往在媒体聚光灯之外,农民维权意识相对薄弱,而且项目存在陷入“公地悲剧”的可能,出现劣质工程的可能性大。山东商河小农水项目建成即报废,当引发全国层面的对类似工程的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