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仅4年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公证处疑云重重。
成立之初,同一编号、同一天签发的文件却任命了两个不同的人为公证处的负责人,但最终负责该公证处的,却是从未出现在任免文件中的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的一名主任科员。
更让人不解的是,司法局重号文件所任命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康巴什公证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贺霞”,从未在公证处出现过。康巴什公证处副主任鲍先锋实名举报称,该公证处存在入股分红现象,其中贺霞占40%,贺霞背后,实际上是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的一名前领导。
此外,直至今年9月重新推选负责人之前,康巴什公证处的前后3名主任,均存在资质问题。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原局长武社平则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康巴什公证处是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成立时曾经尝试过股份制的探索。但他强调,贺霞是当时公证处的另外一位副主任王桂萍的爱人介绍的,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强告诉记者,目前康巴什公证处正在停业整顿,虽然贺霞的身份和重号文件的来源始终未能厘清,但赵表示,“整顿以后的公证处肯定没有问题”。
两份重号的任命文件
鲍先锋第一次听到贺霞这个名字,是在2010年7月的一天。当时,司法局的主任科员郭永清找到已经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证处工作了15年的鲍先锋,问他愿不愿意去正在筹建的康巴什公证处任副主任。
“他说让我过去做副主任,主任是一个叫贺霞的,说是人大研究生毕业的一个律师。”鄂尔多斯不大,做公证业务的都互有耳闻,虽然鲍先锋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贺霞”,但他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康巴什新区是鄂尔多斯的新城开发区,从2004年新区定名为康巴什,2006年市政府整体迁移至此后,许多机构都陆续在康巴什成立了分支部门。2010年年初,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也开始着手筹建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就是曾任公律科科长,后因年龄问题转任主任科员的郭永清。
新的单位显然更有空间,鲍先锋很快就决定加入,但蹊跷的事情也随之而来——9月初,在帮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时候,鲍先锋在材料中发现了自己被任命为公证处负责人的批文,并且公证机构执业证上的负责人一栏也是自己的名字。
鲍先锋称,此前办证时司法局领导曾交代他要去签字,但是后来同事接到电话,又告诉他不用他签字了,所以此后他没能参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工作。
“当时不知道什么情况,我还以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也是我的名字,在想是不是自己要做主任了。”鲍先锋说。
出乎意料的是,2010年9月19日上午,在康巴什公证处的成立大会上,当时的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局长武社平却宣布,公证处主任为郭永清,鲍先锋为主管业务的副主任,王桂萍为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在当天的大会上,贺霞的名字根本没有出现,贺霞本人也没有到场。
鲍先锋表示,当时武社平曾强调,由于工作繁忙,局里对郭永清的任命还没有出台文件,但以后一定补上。“这个文件一直没有,而且郭永清是公务员,也没辞职,怎么能当主任呢?”鲍先锋说。
10月,在办理公证业务时,鲍先锋发现,与执业证不同,公证处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负责人一项,均为没有出现过的“贺霞”。同一机构的正式登记文件中,就这样存在着不同的负责人。
贺霞还在康巴什公证处最初成立时印刷的推广卡片上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卡片介绍称,康巴什公证处“公开招聘了工作人员11名,其中人大法律硕士1名”。所谓人大法律硕士,实际上就是指贺霞,但卡片上列出的工作人员,包括主任郭永清在内,只有10人,并未出现贺霞的名字。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关于贺霞与鲍先锋的任免,牵扯到鄂尔多斯司法局的两份重号文件:119号文件与129号文件。119号和129号文件同时存在多个版本,分别同时任命了“贺霞”与“鲍先锋”为康巴什公证处的负责人。
119号文件共有3份,均为市司法局在2010年8月23日向自治区司法厅上报的文件。第一份名为《关于同意公证员鲍先锋转换机构到康巴什公证处工作的报告》,另外两份名为《关于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的任命决定》,相同的措辞中仅有任命的负责人不同——一份为“贺霞”,一份为“鲍先锋”。
129号文件则有两个版本,是市司法局在2010年8月25日发给康巴什公证处的文件,两份名为《关于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的任命决定》与119号中的两份类似,除去负责人中“鲍先锋”和“贺霞”的差异外,两份文件几乎没有什么不同。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强向记者作了解释。赵强称,当初成立康巴什公证处时,最初上报给厅里备案的负责人是贺霞,这也是119号文件的来路。
但后来厅里审查发现,贺霞并不符合公证处负责人的资格,即“拥有三年以上公证员资质”,所以这份119号文件就此作废,重新出了一份任命鲍先锋为负责人的119号文件。
赵强表示,郭永清的任免是考虑到他为了筹建跑前跑后,以前又管过公律科,业务熟悉,就让他做了主任,“当然程序上确实存在问题”。
至于牵扯到鲍先锋调动的文件,赵强表示,这份文件后来局里查不出出处,但是也没法认定是假的,因为“公章好像也没什么问题”。赵强表示,他也知道有两份129号文件的事情,但是现在时间太久了,司法局至今也没查清楚文件到底是如何出台以及贺霞究竟是谁。
神秘的贺霞与40%的分红
“在开大会宣布任命郭永清为主任之前,武社平还组织了一个小会,在那个会上,他宣布的主任是贺霞,另外还让大家入股公证处,贺霞占股40%。”
鲍先锋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9月19日之前,没人跟他说过公证处要交钱入股的事情。他称,时任司法局局长的武社平在会上说,所有股东必须按比例缴纳入股费用,要求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
鲍先锋表示,他本人被分配了8%的股份,需要出资8万元。而没有到场的贺霞则分到了40%的股份,王桂萍分到了28%,郭永清分到了10%。“当时一共7个人,我们写了一个入股的东西被分管财务的王桂萍拿走了”。
2011年年底,康巴什公证处盈利接近500万元,鲍先锋称自己只分到了8万元的现金分红。在2013年鲍先锋开始实名举报入股一事后,王桂萍通过银行又退给了他8万元,并短信称这些是“单位还个人借款”。
“这些钱根本没人知道是怎么分的。”鲍先锋说,“我是执业证上的负责人,但是没有财务的签字权,贺霞又不出现,账都是王桂萍管着。”鲍先锋称,贺霞背后实际上就是前司法局局长武社平。
鲍先锋表示,他曾多次问武社平“贺霞是谁”,一次武社平回答说,“贺霞就是我啊”。
记者找到了王桂萍。一开始,王表示当初单位曾经借过个人的钱,“借钱总要给一些利息”。但记者试图详细追问时,王又不说利息的事,只说单位还过鲍先锋8万元,但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还的都记不清楚了。
虽然在涉及贺霞的119号文件中写道,“康巴什公证处全体就公证处的负责人的选任进行了集体讨论、推选,最终决定任用贺霞为康巴什公证处的实际负责人”,但记者接触的数位康巴什公证处的员工均表示,从未见过这个贺霞。王桂萍则拒绝回应有关贺霞的情况。
不仅公证处,在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强和当年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吴勇均表示,他们不清楚这个贺霞是谁,可能纪委清楚。不过赵强称,他认为武局长应该不会说分红这样的话,“这不符合他的身份”。
记者曾希望联系当时主要负责公证处筹建工作的郭永清,但郭永清由于卷入鄂尔多斯当地的融资风暴,已经在今年从司法局提前退休。
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贺霞祖籍内蒙古,现在户口已经迁至北京。此外,贺霞在人大读的并非法律硕士,而是法学硕士,后者只招收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贺霞当年法学院的一名同学告诉记者,贺霞如今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
此外,根据北京律协的网站查询结果,北京只有一位名为贺霞的执业律师,这位律师在2012年已经被注销了律师证。记者电话联系了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方表示这位贺霞是从人大毕业的,早已经离职,不方便再提供更多信息。
记者找到了贺霞本人,但刚刚说出“康巴什公证处”几个字,贺霞立即表示此事与自己无关并拒绝再接受采访。此后在电话中,贺霞明确表示,她不了解康巴什公证处的情况,也不接受媒体采访。
举报被停发工资
今年40岁的鲍先锋是从2012年开始举报康巴什公证处的。
鲍先锋称,2011年,由于原本答应的分红没有按照8%的比例分配,加之新单位也不交三险一金,他决定开始举报。
最初,他把举报范围控制在公证处几名负责人的资质上——他以《史上最牛公证处主任》为题发帖,称贺霞从未来单位上过一天班。
除贺霞外,从成立之日起就担任主任的郭永清始终也没有获得文件任命,并且保留着自己在司法局的公务员身份,领取双份工资。
鲍先锋开始举报后,2012年8月21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出具文件,宣布谷春梅担任康巴什公证处主任。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的文件中,被免去的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为鲍先锋而非郭永清或贺霞。
实际上,除去赵强副局长所称被废弃的119号文件以外,此前康巴什公证处在自治区司法厅备案中涉及的负责人,均为鲍先锋。
据鄂尔多斯司法局相关人员介绍,康巴什公证处成立时,曾经借用了谷春梅的资质。按照《公证法》规定,一个公证处应该有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当时康巴什公证处有资质的只有鲍先锋,只能找到在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工作的谷春梅帮忙。
谷答应帮忙,但她并不常来上班,同样领着两份工资。
虽然除鲍先锋以外的3名负责人贺霞、郭永清、谷春梅都存在问题,但最初并没有人因为举报受到处理。2012年年底,康巴什公证处已经将所有备案人都改为了符合资质的谷春梅。2012年12月,谷春梅也辞去了仲裁委的工作,正式进入公证处工作。
2012年年底,觉得自己才是真正负责人的鲍先锋,在未获得通知的前提下,参加了当年的鄂尔多斯公证协会的换届大会,结果被人赶了出去。
“这个事情给我很大的打击,我自己又没错为什么被赶出去?”此后,鲍先锋的举报开始升级,开始涉及入股一事。
反弹也很快到来。2013年3月5日,康巴什公证处发出通知,称“由于鲍先锋同志长期以来在网络媒体上散播不实言论,诋毁我处及领导、职工形象,给我处的工作和声誉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且“无故三次(不包括三次)不参加组织的正常学习和活动”,停发鲍先锋工资。
公证处正在停业整顿
2013年6月左右,鲍先锋给中央巡视组寄去了举报材料,7月,举报终于有了反应。
2013年7月9日,鄂尔多斯市纪检委约谈了鲍先锋,并向他出示了纪检委的处理意见。鲍先锋回忆称,处理意见大意是说,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拟给予郭永清、谷春梅等人行政处分。鲍先锋在处理意见上签了字。
此后,市纪委向司法局作出了纪律检查建议。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强告诉记者,司法局已经按照相关建议进行了整改,但他表示,建议中并没有涉及贺霞和入股的事情。
赵强称,按照纪委的建议,文件管理混乱的问题,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已经作了检查,郭永清和谷春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郭也退还了多领的工资,“不过当初的文件到底什么情况,确实不清楚了”。
直到2014年,鲍先锋才得知这样的处理结果,其间他多次找到纪委,希望获悉处理结果,“签字的时候还以为只是同意方案,后来才知道,好像我一签字就没事了。”
2014年9月17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重新公开遴选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最终,原东胜区公证处的一名副主任当选为新的主任,目前康巴什公证处仍在停业整顿中,最新的通知是全员要准备竞聘上岗。
鲍先锋对此并不满意,他认为这是变相的打压:“正常来说应该从公证处里面选,而不是全市。而且现在的竞聘也不知道怎么考,搞不好不让我干了也说不定。”
不过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强表示,自从鲍先锋举报以来,局里从来就没想过打击报复:“他反映的三险一金,除了公积金都给他解决了,停发的工资也都补上了。”
赵强表示,以前有人私下说公证处分红,不正规,这些事情都没证据也搞不清楚,但是整顿以后,康巴什公证处一定不会再出任何问题。
曾有报道称,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每年从每个公证处收30万元到50万元不等。赵强特别强调,只有一次市公证处曾经上交过30万元,但这30万元是先交到了市里的预算外财政,之后财政才拨给司法局。“更何况鄂尔多斯的大多数公证处一年的收入还不到100万元,怎么可能交给我们这么多。”赵强说。
“到最后他们还是回避了贺霞是谁,是谁造的贺霞的任命文件,”鲍先锋说,纪检委在约谈的时候曾经告诉他,他们没能查到贺霞是谁,入股的事情也没证据。
鲍先锋向记者强调:“只要查账肯定能查出来,不然的话,我实名举报这么久,不就成了诬告?”
2013年1月9日,武社平当选鄂尔多斯市政协副主席。武社平明确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贺霞实际上是王桂萍的爱人介绍到公证处的,是一位北京的律师。武社平称,公证处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当时有一些股份制的探索,是一种改革。
武社平强调,贺霞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自己没有入股分红。他表示,纪委曾经调查了3个月,对情况最了解。
记者联系了鄂尔多斯纪委的相关负责人,对方以感冒为由,婉拒了采访。
本报鄂尔多斯10月21日电
本报记者 刘星 实习生 王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