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这份《决定》为未来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
包括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有法必依;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公正司法;继续推进反腐制度设计,规范约束权力运行等,这份《决定》回应了广大民众对“法治中国”的诸多期待。
今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会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本刊特邀法学界学者对四中全会精神进行解读,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