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扶持和管理街头艺人,上海演出行业协会经过近一年的筹划,在100名街头艺人中甄选出8名有资质的艺人颁发“上海街头艺人节目审核许可证”。这8名艺人近期已“持证上岗”,在为期一个月的“试行阶段”,他们需按照“持有证书、规定地点、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南方都市报》11月11日)
很多岗位都需要职业资格,有的部门是为了从自己的利益和管理方便出发,乱设职业资格证,但没想到在上海如今连做“街头艺人”也要资格证书,这实在让人吃惊。
通过街头表演来谋生,这在中国古已有之。有的艺人不是为了谋生,也是想通过街头表演来证明自己。街头艺人的出现,让我们的街头多了一分生机和活力。我实在想不出有何理由要对这一群体实行持证上岗。
某些岗位之所以要持证上岗,是因为其职业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像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医生这样的岗位,关系到孩子的教育大事,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健康,没有资格证书这道门槛,会有更多滥竽充数的人流入到教育、医疗岗位,从而误人子弟、危害群众生命健康。街头艺人的表演,既没有危害性,也不与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哪有必要实行资格证书呢?
职业资格准入其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许可,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制度。既然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就应该遵循法律授权。因为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无禁止皆可为。现在我们没有看到哪一部法律规定街头艺人要有职业证书许可,每一个人只要不侵犯他人,不危及公共利益,都可以在街头展示自己的艺术才能,从而让城市更有活力。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样的许可证还是出自行业协会。一个行业协会只能进行内部管理,而现在上海演出行业协通过“上海街头艺人节目审核许可证”,让街头艺人按照“持有证书、规定地点、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不知道它哪儿来的这样的权力?
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从而减低就业门槛。减少不必要的职业许可是将来的发展趋势,现在上海设立“上海街头艺人节目审核许可证”,完全和这一精神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