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都喜欢看电影,看得多了,爱人总结出一个“规律”:好莱坞的电影里,最大的幕后黑手往往藏在政府内部,最后还得依靠个人英雄力挽狂澜;相反,国产电影里政府则是最后的“救世主”。两国影视中刻画的政府形象如此截然不同,反映出人们对于政府的认知差异。
其实,支配好莱坞电影的背后逻辑,乃是美国的宪法精神。虽然美国人很不愿意为他们的宪法找一个统一的“指导思想”,但谁都不否认,有一种内在一致性逻辑,深刻影响着当初制宪会议的各项议题,最终体现在一部成文宪法之中,并且支配着美国200多年来的法治实践:这种逻辑就是对政府的怀疑。
这种精神,是如何在好莱坞影视作品中得到体现的呢?不妨以前不久上映的《暴力街区》为例。这部翻拍自10年前法国电影《B13区》的动作片,除了以已逝好莱坞明星保罗·沃克为宣传噱头,感观上不乏酣畅淋漓的激情要素,诸如跑酷、复仇、阴谋、特种人种等等,以便全方位地满足观众的口味。在“好看”的前提下,影片才可能成功地“软植入”宪法精神:跑酷的力诺桀骜不驯,一心想复仇的警察达米安充满正义感,黑帮老大特里梅因则奉行丛林法则;当围绕三者间紧张冲突而展开的情节推演至“文明”的市长那里,剧情逆转,手握公权的人原来不是要拯救毫无法律秩序的暴力街区,而是要借助正义的警探,将法治文明外的这块“荒地”彻底消灭干净。那些生活在暴力街区里的人,被政府彻底抛弃了。
影片的叙事风格延续了好莱坞的一贯模式,几乎毫无新意可言;但正是这种叙事方式,让怀疑公权的宪法精神不断彰显,深刻影响着观众的思维和判断。讽刺批评政府,揭露美国警察局、FBI、CIA等部门的黑暗和丑陋,张扬捍卫自由,向来都是好莱坞电影的一大主题。而美剧之所以风靡全球,成为当下年轻人热捧的流行文化,也是因为它宣扬自由价值,提倡质疑精神,反对权威。
这样的文化理念,契合了美国宪法的哲学基础。宪法是以人性恶为前提,自然状态或原始状态下的人的权利无法得以保全,所以需要建立政府;政府也因为人性恶而呈现出扩张的倾向,所以人民创制宪法成立政府,并通过宪法保持对政府的控制与监督。正如潘恩所说,“一国的宪法不是其政府的决议,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民的决议”。宪法在诞下政府之后,就成为政府的终身监护人,时刻提防它学坏变坏,干出“弑母”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来。所以,在美国人的心里,政府乃是“免不了的祸害”或者“必要的恶”,电影反复宣扬这一主题,就是让人民保持对权力的怀疑和猜忌。
有人说,美国政治是“双城记”,一城是华盛顿特区,一城是好莱坞影城。在文化的意义上此言不虚。华盛顿提供权力与政策,好莱坞则供给理念与价值。从好莱坞这些政治题材的影视剧看,美国可能是世界上最热衷于批判自己政府和体制的国家;但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鼓励人们去摧毁政府、摧毁国家,而是提醒人们时刻保持对政府理性而清醒的认知,最终目的是强化美国的自由、民主的宪法价值,让政府丝毫不敢懈怠。
文化说到底是为了整合人心、塑造现实。在美国内部,好莱坞构建了美国宪法上的“共同体”,通过电影这种流行文化,将不同族裔、来自不同国家、有巨大内部差异的移民社会整合、凝聚为“美国人”;面对外部,好莱坞不断建构美国的形象,传播美国的核心价值。“一个国家的电影比任何其他艺术形式都更直接地反映出这个民族的心态”。好莱坞影视作品避开直接描述宪法的生硬套路,选择将宪法精神这样高大上的理念,融入盛行的消费文化当中,使民众对宪法精神有了更直观、更生动、更形象的认知,这一点或许值得正面临法治文化障碍的中国好好学习。
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新中国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各种有关宪法主题的宣传活动精彩纷呈,但我很想找到一部蕴含中国宪法精神的影视剧来看,而不是走在街上去被动地接受别人散发的宪法传单。让人民主动接触宪法、感知宪法、体验宪法,让宪法精神流淌在文化的血液里,这是一个法律人对宪法日的期待。
傅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