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热线编辑:
你好!
我是一个大二男生,半年前遇到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而且她对我感觉也不错,几次约会后我们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相处中我对她百依百顺,但上周她忽然提出分手,理由竟然是性格不合。我苦苦哀求,后来发现她直接把我的QQ和电话号码都给拉黑了。
伤心了两天之后我也想明白了,这样的女孩不值得我去爱,但问题是,我们谈恋爱那会儿,我送过她一个手机,之后差不多才1个月吧,她就提出分手。那手机1000多块钱呢,我自己都不舍得用。
我的家境不是很好,平时靠自己打工挣学费和生活费,买那个手机差不多花了我三分之一个月的工资,这笔钱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之前给她买东西花的钱就算了,关键是这手机我想拿回来自己用。
请问,我这样做对不对?当初送给她的手机该不该要回来?
木棉
木棉:
你好!读完你的来信,我能感受到你的辛酸和委屈。从你的描述中,我看到了你的付出,也看到了你的不容易。你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想去经营好这段感情,但没有得到对方的珍惜,无论谁处在你的境遇里,都会感到沮丧和无措。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
处在恋爱中时,你一门心思对女孩好,甚至不惜委屈自己去迎合对方。现在,你说想把送给女孩的手机拿回来自己用——这种做法是否合适我们暂且不讨论,但我挺为你感到高兴,因为这标志着你开始顾及自己,开始意识到最该疼爱的人其实正是你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样一次感情的挫折也是一面很好的镜子,能帮助你更好地看清自己。你明白了要爱自己,并且学会了怎样爱自己之后,才能有能力更好地去付出爱。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存放“爱”的无形的容器,就像一个盛水的杯子一样,这个容器里盛着“爱的能量”。当我们去爱别人、为别人付出时,我们就是在向别人传递这种爱的能量。如果内心爱的能量非常充足,甚至多到会从容器中满溢出来时,我们就会去爱别人、为别人付出,就不会在意对方是否会给我们同等的回报,这样的爱是“无条件的爱”。但是,如果我们内心爱的能量尚且不足,依然要去爱别人、为别人付出时,就不得不从自己的“容器”里把能量倾倒出来。可是,倒出去了自己就没有了,所以才会本能地希望对方用同等的爱和付出来对待我们,一旦没有被满足,就会很委屈甚至很怨恨,觉得对方辜负了自己。这样的爱就是“有条件的爱”,“给予爱”的目的是为了“讨回爱”,如果得不到就会有强烈的负性情绪体验。这样的爱也许会给被爱的人带来短暂的幸福快乐,但时间一长,被爱者会因为感觉自己很难满足对方而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
说到这里,相信你一定明白了,只有能够接纳最真实的自己,能够好好地用爱去填满自己心中爱的容器,我们才有可能用无条件的爱带给别人真正的温暖和幸福。如果只是觉得自己为对方付出了很多,就想要求对方遵照我们的意志、满足我们的需要,那这样的爱和付出似乎有“敲诈”的嫌疑。想明白这些,该不该把送出去的手机要回来,我觉得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只要不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就好。而且,一旦决定了并付诸行动,就要想好随之而来需要承担的后果。
如果你觉得让这样一份礼物成为你们之间曾经有过的那段美好回忆的见证,也成为你对那个女孩的一分祝福,那就不必要回来,只是你需要面对并接受这样一种让你不甘心的“经济损失”。如果觉得送出去的手机会是自己的一个心结,让自己反复纠结,那要回来也未尝不可,只是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这样可能会让那个女孩非常不舒服,也会让周围人对你有一些非议。只要考虑清楚这些得失,你作的任何决定都是值得支持的。
小月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