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中国青年报记者对2014年度公众关注的十大“烂尾新闻”进行追访发现,随着相关新闻热点淡出人们的视线,讨论的人群散去,曾经发出的很多质疑并没有得到回应,寻找的真相也并未拨云见日,诉求的问责仍然未见结果。(《中国青年报》11月29日)
“烂尾新闻”原本是业界俗称,现在看来,似乎成为一个专业的新闻术语了。这是因为,“烂尾新闻”已成为客观存在的新闻现象,还不是孤例。这些年,有太多媒体选择通过盘点“烂尾新闻”,来发挥进一步的舆论监督作用。特别每当年终岁末,媒体通过梳理当年“烂尾新闻”,可以透视一些部门处理公共事件时存在的问题。
盘点“烂尾新闻”,本身就是还原新闻价值的需要。每一单“烂尾新闻”背后,都有进行公共追责的空间。如果治理“烂尾新闻”只是止于盘点追踪,不能从追踪走向追责,那么,盘点“烂尾新闻”提供的也不过就是发现价值,甚至是在旧“烂尾”添了个新遗憾,进一步挫伤新闻尊严和社会正义。这些年,盘点“烂尾新闻”很多,回应“烂尾新闻”很少,甚至可以说,盘点出的“烂尾新闻”基本上都是石沉大海,激不起半点回应。
比如本月初,新华社记者也曾对2014年数起重大安全事件的问责情况进行了追访,同样发现很多信息依然拒绝公开,很多问题尚在处理,很多责任没被追究。也就是说,对“烂尾新闻”的盘点本身,也有可能成为“烂尾新闻”,这无疑是巨大的遗憾。“烂尾新闻”不应继续“烂尾”,应该从追踪真正走向追责。
现在想想,一些热点事件成为“烂尾新闻”,本身就是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权力“危机公关”的结果。以中青报此次盘点的“烂尾新闻”为例,河南货车司机夫妇服毒自杀事件出现“公开止于问责”,武汉一高校内酒店组织卖淫事件成为权威信息缺位的“罗生门”,河南洛阳副市长先失联再落网之后无音讯,河南夫妻半夜被抛墓地事件调查无结果,对这些公共事件,可以从真相、是非、价值、利害、责任等各个角度进行剖析,由此可以触及相应的问题责任。
“烂尾新闻”背后隐藏着值得追究的双重责任:一是热点事件本身的问题责任,二是让热点事件成为“烂尾新闻”的责任。不要认为“烂尾新闻”背后的拖延推诿、敷衍民意就不是问题,在今天,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本身就可以反映出权力拥有者的作风问题。重要的是,制造“烂尾新闻”,让太多问题悬而未决,让太多真相探询依然无果,让太多权力依旧无法实现,让太多正义无法及时传递,这一切,都是老问题、旧责任基础上的新责任。
要让“烂尾新闻”从追踪走向追责,一方面,需要媒体监督力度的新突破,比如,通过把制造“烂尾新闻”的责任主体纳入监督追踪的对象,挖掘“烂尾新闻”背后更大的新闻价值,通过新的“示丑”来驱动新老问题一并解决;另一方面,“烂尾新闻”成为“烂尾”,应该倒逼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避免监督与问责之间的断裂。
也只有让“烂尾新闻”不再“烂尾”,让“烂尾新闻”从追踪走向追责,新闻舆论才能真正发挥监督功能,新闻工作者才能拥有真正的职业尊严,公共事件的处理才能还原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