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庄庆鸿)记者今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已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2”火灾事故等4起重大事故作为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严查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
其他3起事故分别是:2014年12月29日北京清华附中在建工地脚手架倒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2014年12月31日广东佛山富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0余人受伤;2015年1月3日云南大理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火灾事故,造成600余年的明代古建筑“拱辰楼”全部烧毁。
最高检要求有关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事故调查,立足检察职能,严肃查办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要坚决依法查处。
最高检已派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有关人员赴广东等地指导案件办理。4起事故发生地检察机关已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对事故所涉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独立开展调查。目前,案件各项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