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西城区,“民告官,官难见”成为过去。民告官时,官应诉、听民意成为常态。西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制度。
2013年,家住西城区的岳女士因不服西城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将北京市西城区政府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出庭应诉。该案是西城区人民政府第一起因房屋征收决定被诉的案件,也是第一起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北京市西城区法制办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西城区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诉讼主体平等和政府对法律尊重,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同时,通过出庭应诉,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愿和呼声,也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思路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3年2月,西城区政府颁布施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规则》,规则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年至少代理一起行政应诉案件,特别是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或人民法院建议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出庭的案件,必须由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出庭应诉。
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14年4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和西城区人民法院签署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与法院的联席会制度,对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强化工作协同联动、司法建议落实反馈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建议制度,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或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区法院可以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近年来,北京市西城区民告官案件逐渐增多,2013年审结509件,2014年审结579件。据统计,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施行以来,先后有11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曹蕾 本报记者 马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