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群从事法律援助的大学生志愿者,每天,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都会接待上30来号前来咨询各种法律问题的人。“咨询后,他们会说一声‘谢谢’。”一位大学生志愿者说,那一刻,他们觉得,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这是工伤,公司不给报销,我要告它,法院为啥不让我告?”眼前的男子情绪激动,一进门,拉着王琼兴就问,额头上粗糙的毛孔因为紧皱的眉头,更加清晰。
“别急,你先坐。”王琼兴拍了拍男子的肩膀,接过他手里已经被攥得有点皱巴的纸。“让我先看看你的材料。”
王琼兴的“办公室”,通常设在法院的一间小屋里。面对不断前来问询的人,王琼兴和“同事”们处理得井井有条。
但事实上,他们并非法院的工作人员,而是一群从事法律援助的大学生志愿者。每天,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都会接待上30来号前来咨询各种法律问题的人。
除了忙碌,还是忙碌
“到底为啥啊?为啥?”坐下来后,男子仍在不断重复这个问题,他伸长了脖子,等待着志愿者们的回答。
这名男子,原本是北京某公司的一名保洁员。一次工伤,花光了他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几万元。但可气的是,公司拒绝给他报销全部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男子想跟公司打官司,讨回这笔钱。
然而,一审时就让他犯了懵。兴冲冲地来告,法院却劝他撤诉。男子急了,“为啥不让我告呢?”
“您的证据不足。”了解过基本案情后,志愿者们很快找到了问题所在。
“您在老家的医院花了几万块医药费,但没有这笔费用的证据。”原来,受伤后,这名男子先是回老家治疗了一段时间,花了几万元。回到北京后,又花了几千元巩固治疗。但在他提供的证据中,只有在北京治疗的医疗费用单据,即使法院判决其胜诉,公司的赔偿金额也只能是这几千元。所以,法院劝他撤诉,补充证据后,再重新起诉。
“那我该怎么办?”听完解释,男子的情绪缓和了许多。
“您应该回到您老家的医院,把这几万元的证据开出来。”王琼兴说。
一番讲解后,这名男子似乎才明白了一二。王琼兴和其他两位志愿者又仔细看了看他的起诉书,发现起诉书的撰写也有不少小问题。
“还有这里。”指了指起诉对象,王琼兴和小伙伴们说,“您这家公司的总部在深圳,但您是在北京受的伤,应该把它的北京分公司列为被告。”边说着,他们便动手改写起男子的起诉书。
“我的钱被人骗了!投资的全没了!怎么办?”“你帮我看看,起诉书这么写对不对?”刚送走上一位咨询者,又有一拨人围到办公桌前。一个小伙子需要法院作出分割房产产权的确认判决,要志愿者代笔写起诉书;一个年轻姑娘在爸妈的陪同下,咨询如何协议离婚;还有两位大妈的房产陷入纠纷,询问该怎么处理。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前来咨询的人,诉求千差万别。有的人不懂法律,不懂程序,需要给他们出点子。有的人不知道法律文书的格式,或不识字,需要帮他们代笔写文书。还有的人嫌请律师太贵,如果案情不是特别复杂,也会请志愿者们代理案件。
真实生活中的法律案件,远没有荧屏上呈现的那样有趣,甚至是平淡而琐碎的。答疑、起草诉状,3名志愿者一刻都没闲着。一位志愿者的面前还摆着课本,但整整一天,她连翻开封面的时间都没有。
法律援助:困难与信念的较量
王琼兴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大四的学生,刚进校门,就参加了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这个中心创立于1998年,起初,只是一个十几名研究生组成的小社团。如今,已经发展成一支近200人的团队。
3年来,王琼兴处理最多的工作,就是法律咨询和文书代写。
“我曾经一上午写过10份诉状。”王琼兴说,经手最多的,是土地房产问题、劳动纠纷和婚姻家庭问题。通常,志愿者们都能应答自如。
“但也有不顺的时候。”王琼兴就曾因为一个案情复杂的案子“卡了壳”。
“当时没能给当事人提一些好的建议。”帮不上忙,志愿者们也是又急又恼。但当事人的态度却一直很好,这也让王琼兴心里舒坦了许多。
但不是每个当事人都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有一次,一位中年女士买了套新房,还没入住,就发现一个墙角长毛了,想找房产公司换一套新的。但志愿者们研究后,觉得换房的希望不大,只能是申请公司帮忙修缮。
“你不是法律专业的吗?连这个都处理不了,干什么吃的?”对于这样的建议,中年女士很不满意,转身摔了门就出去了。
“尽管会遇到些不愉快,但我们还是觉得收获挺大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建新耸了耸肩,笑了。于建新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一年级的学生。大一时,他就加入了法律援助中心,到现在,已经做了5年,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热情依旧不减。
除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文书代写服务,一些高年级、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甚至开始尝试以“公民代理”的方式替别人打官司。
“一些法律关系简单、涉及金额不大的民事案件,我们是可以代理的。”于建新说。
回忆起自己代理的第一个案件,李晓赫(化名)至今仍印象深刻。当事人王红(化名)是一个外地的女孩,在北京一家公司做导购。后来,因为怀孕,公司劝她主动申请离职。王红不愿意,公司便以“销售点撤柜,不再需要导购”为由,辞退了她。
“实际上,那个销售点只是换了一个品牌,并没有实际撤柜。”李晓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王红没有主动签署离职申请,但公司用这种方式,没有给王红任何赔偿。
公司的做法,让王红感到很气愤。被辞退后,她申请了劳动仲裁,希望讨回自己应得的离职赔偿金、离职补偿金、怀孕期间的费用以及加班费等。尽管这些钱加起来也不足万元,但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王红来讲,却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证据不足,加上王红对仲裁的流程不清楚,劳动仲裁只支持了她的部分请求。王红气不过,决定打官司。
立案后,王红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设在法院的咨询处,希望志愿者可以帮她代理案件。就是在这个时候,李晓赫认识了她。
研究完仲裁裁决书,又听了王红的讲述,李晓赫发现,案子的重点,是要证明王红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王红怀孕的事实、以及她并不是主动辞职而是被解雇的。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收集能证明这三点的证据。
“在申请仲裁的证据中,我们找了一些可以在法庭上得到支持的证据,剔除了说不通的证据,又指导她再去搜集一些新的证据,把证据串成有力的证据链条。”因为还只是学生,李晓赫不能亲自调查取证,再加上课业繁重,时间有限,李晓赫说,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告诉王红应该做些什么。
2013年12月,案子开庭了。此后,休庭、调解、再开庭、等结果,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一年多。漫长的等待,让王红最初的期待值降低了不少。“尽管对她的境况非常同情,但法律援助需要的,是理性和专业性。”李晓赫说。
在收集证据时,王红曾遭遇过打击。她曾想用记录自己上下班时间的单子,作为证明自己工作时间的证据。但李晓赫发现,这些材料中,既没有公司的盖章,也没有公司负责人的签字,单凭这个记录,无法起到足够的证明作用。
证据不能用,王红难过,李晓赫也跟着难过。“但同情心、爱心和热情是一方面,我必须保持理性和专业性。”李晓赫说。做法律援助,除了同情,更重要的是,客观地为当事人分析,哪些诉求存在问题,哪些证据不能支持诉求,来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一句“谢谢”,一切都是值得的
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除了寒暑假,每周一到周五,都会有两到三名志愿者去法院值班。法院还专门在一楼大厅为他们设立了一个咨询办公室。
对于那些经济困难又急需法律援助的人来说,志愿者们提供免费帮助,无疑是个好消息。
“请律师代写诉状,一份就要200多元,有些人没有经济能力,根本请不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李梅说,有时,甚至“花了钱还没把事办好”,一些人没有律师执照,写出来的东西都用不成。
“有志愿者们帮忙,就能减轻当事人不少压力。”李梅说。
此外,李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志愿者们也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比如,有的人手受伤了,写不了诉状,只能口头起诉。法官就需要一边听他讲理由,一边做记录,然后再由他签字。这得花不少时间。”
李梅说,来法院办事的人特别多,每天都有二三百号人。如果一个人占用的时间过长,就得让其他人都等着。这时候,有志愿者们先行接待,帮助记录,就能省下不少时间。
另外,李梅认为,大学生们提供法律援助,还解决了法院的“公平困境”。
“法院也可以提供咨询,但法院更应当保持中立。给一方过多的咨询,对另一方就不公平。”李梅说,有些当事人甚至会问“这官司我该怎么打”、“这样打能赢吗”之类的问题,“我们如果给他明确回答,就会对另一方不公平。”
而在王琼兴和于建新看来,自己给当事人、法院带来帮助的同时,他们也在一次又一次的咨询中,逐渐成长起来。
“我们虽然学了实体法、诉讼法,但平时学的东西比较散,不知道哪块是重点,哪块是常用的。到法院工作后,我们就会知道哪些法条是常用的,是需要熟练掌握的。”
王琼兴说,接触了大量咨询、代书后,能理清法律关系,分析哪些是诉状要表达的重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其实就是对知识的检验,帮助他们发现哪些地方是薄弱点。
“通过法律援助,你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但更多的,是一种奉献。”王琼兴说,这些年来,他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奉献”一词的重量。
“有的人不远万里,从外地来到北京,他一个月的收入可能就只有几百块,这些钱,甚至还不够支付律师事务所1个小时的咨询费。”王琼兴说,既然学了法律,就有责任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让王琼兴欣慰的是,在他和其他志愿者的耐心解答下,大多数当事人紧锁的眉头逐渐舒缓,急躁的情绪逐渐稳定。“咨询后,他们会对我说一声‘谢谢’。”王琼兴说,那一刻,他们觉得,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