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月21日电(记者李润文)记者今天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江苏省各级法院院领导、庭长、副庭长共参与或承办审结各类案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三分之一。
2014年以来,江苏省法院大力推行院长、庭长到一线办案,要求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庭长主动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4年,全省三级法院院领导、庭长、副庭长共参与或承办审结各类案件395794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33.97%,其中122名院长共审理案件724件。
2014年以来,江苏省法院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办案责任,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省确定了4家法院、74家人民法庭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法官为中心,组建审判团队。2014年,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162.4件,同比增加4.92件。
此外,江苏省法院积极推进书记员、法官助理管理制度改革,目前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比例达到1:1.2。2014年,江苏省涉诉信访数量同比减少17.7%,依法终结信访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