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燕来这里将近一周了,生活得很安全、很稳定。”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北京市第一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询问10岁女童小飞燕的情况时,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此前,残疾女童小飞燕一直跟随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王军流浪乞讨。2014年12月23日,因王军与北京一个公益组织的志愿者就小飞燕的安置问题在北京西客站站台上发生肢体冲突,北京西站铁路派出所介入此事。随后,在北京西站派出所、北京西站管委会和民政部门的协调下,小飞燕被送往世纪坛医院、北京空军总医院等医院就医。
1月20日晚,小飞燕在北京西站管委会、北京西站铁路派出所以及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从空军总医院出院,来到北京市第一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
2014年12月23日晚,志愿者和王军在北京西站抢夺小飞燕一事,将小飞燕和“养父”王军再次推上舆论热点,这已经不是王军与小飞燕第一次被舆论关注。10年里,王军带着小飞燕在全国各地乞讨流浪,期间多次被各地的救助站送回原籍,或是被送至福利院。但每次救助之后,两人的乞讨身影总是又重新出现在一些城市中。
此次北京西站的抢夺风波之后,民政、公安等部门再次介入,小飞燕反复陷于乞讨与被救助之间,其背后到底有怎样的尴尬?一名残疾女童出生至今,一直跟着不具备收养她条件的“养父”过着颠沛流离的乞讨生活,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十年间多次救助未果
小飞燕是一名弃婴,给她第二次生命的人是王军,56岁,河南省鹿邑县王皮溜镇小厂村村民,20多年前在上海乞讨期间,其患有精神病的妻子走失。
王军与小飞燕缘分的开始,是在他的寻妻之路上。2004年6月26日,王军听朋友说在上海长宁区见过一名精神病患者,相貌很像王军妻子,王军立即从安徽老家赶往上海寻找。6月28日早上6点多,他走在天寿路桥东的天目西路时,发现了被遗弃在路旁的小飞燕。
小飞燕先天畸形,双脚向内弯曲。王军说,当时小飞燕身边只有几件破衣服、一个奶瓶和半袋奶粉。虽已颠沛流离,但王军还是决定收养这个孩子,自此以后,他与小飞燕相依为命,继续寻妻。
2004年7月,王军带着小飞燕返回河南老家。王军的哥哥王家运回忆说,王军从上海回来,手里抱着一个泡沫箱子,箱子里装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询问后得知,这孩子是王军从马路边捡回的弃婴。生命可贵,即便赤贫如洗,他们还是把小飞燕留了下来。
彼时,王军已有3个儿女,哥哥王家运也有3个儿女。
一个木板车、一个旧音响,王军牵着小飞燕辗转于上海、三亚、大连、北京等地。街上、地铁站,川流的人群中,总能看到这一对蹒跚的身影。
“家里需要照顾和抚养6个孩子,我与妻子在家务农,弟弟王军带着小飞燕在外面乞讨,每年能回家一两次。”哥哥王家运说。
乞讨期间,一些爱心人士开始关注。2006年5月,王军带着小飞燕在上海枫林路儿童医院门外乞讨时,被“爱心妈妈”志愿者关注并开始给予帮助。“爱心妈妈”将小飞燕送到杨浦区的一家福利院,其间带着小飞燕治病,并为王军找了一份快递员的工作。然而,一个月后,王军将小飞燕抱走继续乞讨。
王军的说法是,他去福利院看望小飞燕时,孩子的屁股被人用塑料布裹上,皮肤上出现了很多红点。
直到2012年5月,两人的身影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海南省三亚市民又一次看到两人在街边乞讨。当地记者将王军送到派出所,并将小飞燕送到市里的医院检查,鉴定脚伤是否为受虐待所致,鉴定结果为天生内足翻。派出所又将王军两人送至当地救助站,工作人员买了飞机票将两人送回了郑州。
王家运证实,王军和小飞燕两次被三亚的救助站送回。另外,孩子的户口一直没有解决。
河南省鹿邑县王皮溜镇派出所费明华所长回忆称,2009年,他们曾配合当地民政部门,将王军和小飞燕从海口接回家乡。后经调查,县民政局与周口市民政局最终认定,王军不具备收养条件,不允许其收养小飞燕。因此,小飞燕无法履行正常的收养手续,“孩子的户口也是没法解决的”。
费明华称,镇里也考虑到王军家里贫困的特殊情况,“就给他办了低保”。而对于小飞燕,由于鹿邑县城没有福利院,镇民政所只能劝说王军将孩子送到周口市福利院,“但他一直没有同意”。派出所也曾多次与王军沟通,劝告说以他的条件照顾小飞燕是很困难的,应该把她交给福利院,但王军就是不听。
王军的理由是,他已和小飞燕一起生活了多年,无法离开孩子,孩子也离不开他。根据当地派出所掌握的情况,2009年之后,小飞燕再也没有进过福利院。
费明华证实,2010年后,王军再次离开老家,其间回来过几次,但由于每次回来并不会通知当地派出所,所以警方对其返乡的次数和具体时间并不掌握。
救助究竟难在哪儿
10年间,小飞燕与王军徘徊于街头、救助机构与河南老家之间。在外界看来,他们是爱心人士同情的对象,是需要帮助的流浪者,甚至成了让政府头疼的“乞讨专业户”。然而,对这对“父女”而言,却始终难以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角色。
“没人性、拐卖虐待儿童”,每到一个地方乞讨,王军总会受到旁人的辱骂,还多次在三亚等地被带到派出所调查。
2014年12月,北京市希望之家青少年关爱中心的志愿者戈洁与其他几名志愿者联系到王军,希望能够帮助安置小飞燕。他们认为,王军是把小飞燕当作谋生的工具,让小飞燕的生存环境越来越糟糕。双方签订协议,决定将孩子安置到山西。23日,王军突然改变主意,想带小飞燕回家,又恰巧被戈洁在北京西站碰到,双方发生了争执,最终戈洁被王军打伤。
对于违背承诺一事,王军称,确实与戈洁签订了协议,也希望孩子能过上正常生活,“但是孩子不愿意走,一直哭闹要跟我一起生活,我养了她10年,也很舍不得,想带着孩子回老家过年,年后再回北京”。
“多次被路人说是拐卖儿童的,我多次解释甚至与他们打起来。”王军回忆称。
近年来,王军已饱受质疑,很多人觉得王军带着孩子乞讨是为了挣钱。
费明华也对王军持质疑态度,“不排除他存在利用孩子的病情,达到乞讨赚钱的目的”。
面对种种质疑声,王军称,他要养活这个孩子和自己的全家,但自己也没有什么赚钱的本事,带着小飞燕出来乞讨是他能选择的最好办法。王军也曾把小飞燕送到福利院,自己去上班,但是孩子不喜欢孤儿院的生活,而且病情加重了,他只好再次把小飞燕接出来跟着自己乞讨。王军曾送孩子去老家的小学上学,在学校的两个月里,双腿残疾的小飞燕经常遭受同学的嘲笑和欺负,她根本不愿意去上学。
而在王军家人眼里,王军对小飞燕很好。王家运称,家人对小飞燕一直很好,王军更是视其为亲生孩子,悉心照顾从未打骂虐待。王军的女儿也说家人对小飞燕很好,并理解父亲的行为。
小飞燕未来何去何从
就在志愿者和王军发生冲突的当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两部意见”),针对我国处理未成年人监护干预案件时缺乏相关操作程序等问题,明确规定了监护权干预过程中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具体做法。
作为多年来研究儿童福利制度的学者,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一直关注着小飞燕的命运。在她看来,小飞燕10年的乞讨生活凸显了我国儿童福利制度的缺失,“近几年来,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建设上,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是,从小飞燕的经历来看,这些政策执行得不尽如人意”。
据介绍,在对待弃婴问题上,2008年,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五部门通知》),《五部门通知》明确了弃婴的安置程序: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公民,一旦发现弃婴,首先应该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
公安部门接警后要积极查找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弃婴捡拾人出具捡拾报案证明,将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孩子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同时,为孩子办理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接下来,由福利机构通过收养、寄养程序让其回归家庭,对于患有疾病或残疾需要长期进行技术性照料的,无法回归家庭的,由福利机构抚养,发挥“兜底”保障的作用。
张雪梅认为,现在公民的儿童保护意识在逐步提高,但是很多热心人发现孤残儿童、弃婴后,不知道应该找哪个政府部门去安置。
小飞燕10年来一直跟随王军流浪乞讨,“两高两部意见主要是规范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发生后,民事司法干预如何进行的问题,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王军并不具备收养小飞燕的资格,不是小飞燕的监护人,两高两部意见并不适用”。
张雪梅介绍说,其实早在两高两部意见出台之前,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就明确了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
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
“多年来,王军带着小飞燕一直在流浪乞讨,公安机关应该查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并对王军的情况进行评估。王军多年来反复携带、利用小飞燕流浪乞讨,即使是亲生父母也不被允许,更何况是没有收养关系的养父了。这种情况下,当王军不同意接受政府对小飞燕的救助形式,自己又不具备条件抚养、照顾小飞燕,应当以儿童特殊优先保护为原则,将王军和小飞燕分开救助,预防反复乞讨。但是,实际情况中,没有做得很好。”张雪梅表示。
王军和志愿者的冲突发生后,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开始介入小飞燕的救助和安置,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邱莉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计划春节后为小飞燕做手术。
“小飞燕目前所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为她提供的只是一种临时救助,等做了手术,她要进儿童福利院。按照我们多年来救助的经验,她的身体状况和年龄,可能不会有人收养,最好的办法是找到合适的家庭,进行寄养。”邱莉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