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
我国目前处于转型转轨的特殊时期,需要一个进行顶层设计、且无部门利益纷争、相对超脱的综合部门来出台设计改革路径,否则由部门出台改革办法的话,必然会考虑部门利益,各自为政。
建议政府拿出一块、单位分担一块、个人挤出一块,共同承担社会养老保险金。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份要退出一块,民营和外资要跟进一块,退出的这一块经变现后进入社保,弥补部分社保金缺口。国有企业可以从竞争性行业适当退出,交给市场、社会运营,退出变现的资金,也可以弥补社保缺口。最后,通过反腐行动收缴的贪官非法获利,可以考虑部分弥补社保缺口。(本报记者 邢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广西财经学院副院长蒙丽珍: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是省级统筹,但各省财力有差别。下一步国家推行财税体制改革,养老保险可能会进行全国统筹,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并缩小待遇差距。“就高不就低”缩小差距,是可以预见的趋势,此次并轨也提供了制度基础。
很多人都忽略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基本”两个字,它意味着这个保险是“兜底”的,负责提供最基础的保障。职工如果想在晚年有更多保障,可以考虑适当购买一些商业保险。
陕西省政协委员、文化艺术报社长兼总编辑陶冶: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陕西省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员工,占就业人员比例不足10%。因此建议出台政策,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双方的养老金差距将逐步缩小。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投入的同时,还需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四川省政协委员、资阳市委统战部部长王晓明:
我国呈现出“9073”的养老结构,即90%的老年人选择在家中安度晚年生活,7%的老人通过社区照顾实现养老,3%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从比例来看,居家养老将负担起社会化养老的重任。居家养老服务只有依托社区养老机构,输送到每个家庭,养老社区化是居家养老的前提,搞不搞得好,关系到未来97%的老年人。
上海市人大代表、民盟杨浦区委副主委李原:
“医养结合”新模式的探索推进,有利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完善相应的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政策,对在养老机构实施医疗护理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应高于医疗机构,从而进一步优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的软环境。同时完善现有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十院麻醉科主任傅舒昆:
在养老问题上,不应让养老院去负责开设或者重新引进医疗团队,这样做投入大,监管困难。可以让养老院与部分二级或者三级医院建立衔接,这种关系可以让医生负起责任,同时规避一些监管盲区,有效利用起退休医生的资源。
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望都锦秀影城总经理邝秀兰:
应推进多层次养老机构建设,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对于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应再细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公办养老机构,为无赡养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护理服务,属于托底性的,完全是政府出资;二是由政府指导,社会力量开办,可以根据老年人需求开设不同特色的养老机构;三是高端养老机构。
江苏省人大代表、灌南县压铸机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周银莲: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督,让企业的社会保险足额缴纳到位,同时希望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之前,不轻易取消养老金对技能人才的倾斜。前几年国家在养老金调整时,科技和技能人才都可以额外再增加两三百元,去年开始这块取消了。这让很多技术工人觉得,学技术考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后也没什么用了。
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
要不断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在居家养老方面,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在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在购买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主要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
河南省人大代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聘用制管理员李高峰:
建议以县为单位,建立高标准的养老院或养老服务中心。要提高养老院的建设标准,引进开发商建高标准的老年人公寓,或者以县为单位建大型养老机构。同时要引进医疗器械和设备,以及心理咨询师。在照顾老年人身体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
(除署名外皆由实习生谢亚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