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4日电(记者宁迪)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今天表示,我国大蒜遭韩国退运属商业合同纠纷,双方涉事企业对此已进行多轮磋商。
去年11月,韩国政府通过招标进口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产的大蒜2200吨,当地蒜农根据标书要求进行备货,在经过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合格后,将大蒜发往韩国釜山港口。但货到达港口后,韩国农管所以质量检测不合格为由要求将货物返送回中国。因无法接受大蒜被返送的理由,蒜农们曾在上个月来京讨要说法。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在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驻韩国使馆经商参处与韩方进行交涉。希望韩方从中韩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对本次事件妥善处理,维护中韩双边贸易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