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2月5日电(高远 记者周凯)今天,中国青年报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4年12月25日以来,上海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截至今年2月4日,上海市法院已执结案件4975件,执行到位额1.93亿元,惠及当事人4364个。
2010年9月,上海高院形成了《关于涉民生案件执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遵循特殊管理、快速执行、穷尽措施、便民利民的原则。2014年6月,又对《意见》进行修订与完善,增加了风险评估、欠薪保障金垫付等切合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顾伟强介绍,在涉民生案件执行中,上海法院依法运用搜查、拘留、罚款等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行为的反制力度,此次活动中全市法院对55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此次活动中全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02条、限高令1469人次、限制出境61人次。
此外,上海法院着力构建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机制:
一是健全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让涉民生案件的申请人尽早实现权益。二是完善欠薪垫付与追偿机制,与人保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启用欠薪保障金垫付以解决劳动者燃眉之急,同时加大力度,及时追偿垫付金额,形成良性循环。三是推进多方救助化解纠纷机制,对特别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及时动用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等多方资源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