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创业是否应该盈利,在国内外有不同的声音。
一些传统援助机构对尤努斯自助式的社会企业项目运作方式表示怀疑,甚至一些赞同尤努斯的人也会问,尤努斯的项目为什么还要去盈利?尤努斯的回答是,许多为穷人服务的机构往往过于依赖捐赠而不能实现自我富足,“这就好像对一位病人说,他一天可以呼吸23个小时,余下的时间将由政府为他们供给氧气。这意味着得靠他们的怜悯而活着。一旦什么机构把他们遗忘了,那就死定了。”他还说,许多援助项目仅仅是把贫困降低到社会可容忍的程度,并非是要去消灭它。
国内公益创业的商业运作状况又是怎样的呢?关于“收入来源于商业活动的比例”的问题,《中国青年公益创业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商业活动的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的公益创业组织占42%;商业活动的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下的公益创业组织占44%。有将近一半的公益创业组织商业活动收入超过50%,公益创业组织以市场化运作手段获取一定的利润,采用企业化的经营方式,其收入来源具有明确的商业性。
“行业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小,商业和公益也出现了更多更新的合作模式。只有更加擅长整合跨界的资源,公益机构才能探寻到更加可持续的模式,撬动更多的利益相关方来进一步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商业化运作与盈利可以使公益创业者摆脱对捐款的依赖,减轻政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负。”这是北回归线爱心协会发起者王方圆的回答。在华北电力大学读大三的他,一直致力于在贫困地区建造乡村图书馆,2014年被青年恒好公益创业行动推荐参加了在天津举办的夏季达沃斯论坛。
牛津大学公益创业研究中心认为,公益创业具有市场导向性。“市场导向性”表明公益创业的绩效驱动、竞争性和前瞻性。虽然公益创业和商业创业最大的区别在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优先,但是公益创业为了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必须以商业企业的方式运作并获取利润。公益创业把经营性收入放在首要位置,利润和盈余是组织及公益事业发展的保障,也是公益创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也曾指出:“社会企业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这种组织有可能成为后资本主义时代发达经济体系中真正的增长部门。”
由此可见,不管是真正从事公益创业的参与者还是研究者都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盈利的重要性。公益创业的经济价值体现为公益创业与商业企业一样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形成自己的商业模式,通过销售产品或服务获取资金支持,创造经济效益。公益创业组织收入来源中的商业性活动来源是“自我造血”的主要方式,公益创业组织运用市场化方式提供产品与服务获取一定的收入与盈利,从而反哺公益事业,才能使其获得长足的发展。
有了盈利,公益创业者要不要将利润进行分配呢?关于“是否明确利润分配”,被调查者中,明确利润分配的组织有77个,占53%,而没有明确利润分配的组织57个,占40%,明确利润分配的比例占到了一半以上,表明大部分的公益创业者还是意识到了经济效益与利润的重要性,并在利润分配的问题与组织内部成员们达成了基本的共识。
新的问题来了,利润又该怎么分配呢?在明确利润分配的被调查者中,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益创业组织比例达到27%,利润分配比例在0-50%的公益创业组织占51%,利润分配比例大于50%的公益创业组织有8%。调查结果说明,近80%的公益创业组织不分红或只是小部分利润被用来分红,大部分资金还是用于产品与服务的再生产与提升。例如,参与调研的残友集团,公司的利润1/3留在企业用于进一步发展,1/3给股东(基金会为主),1/3给员工作为工资成本。
有学者认为公益创业不可以分红,分红是工商企业的利益分配模式,一旦盈利后分红,股东与商业资本的再次进入时很可能会是逐利状态,公益创业组织的性质就有可能发生改变。
还有另一种声音,“不要太关注社会企业资本回报率与分配比例,商业资本的良好运作是社会得以持续发展的最重要保障之一,只要继续按既定目标与理念发展,继续提供社会产品和服务,那它的发展就是健康的。”王方圆对于公益创业分红与否的问题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
魏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