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在微博上实名举报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局长索贿3000万元,引起舆论关注。记者了解到,晋江市公安局长称已向纪检部门申请核查其廉洁状况。(《南方都市报》2月25日)
大年初一,陈进宾在个人微博爆料:已向中央纪委和福建省纪委实名举报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刑事拘留当事人、冻结存款4800万后,索要3000万元、住超豪华别墅,同时曝光了泉州千亿山庄豪华别墅的图片。
举报公开之后,已经有两拨回应了。
首先是晋江市警方的回应。晋江警方23日辟谣称,微博爆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博文中提及“局长陈文荣索贿3000万”是捏造事实、恶意诬陷,陈文荣所住房屋是2010年购置的低层联排住宅,并已按规定向组织上报备,不是超豪华别墅。
这一回应引起了网友的质疑。确实,在现有体制下,由晋江警方出面为晋江市公安局长辟谣,缺少说服力。其辟谣的内容即使是真的,从程序正义的要求来看,人们也有理由表示怀疑——当初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被举报,国家能源局的新闻发言人不也一样奉命辟谣吗?
现在又来了第二拨回应,晋江市公安局长称已向纪检部门申请核查其廉洁状况。作为陈文荣本人,他要求纪检部门调查无非是要显示一种姿态,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需要追问的倒是另一个问题:本来不应该说话的晋江警方和陈文荣本人都出来说话了,谁保持了沉默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泉州市纪委才是最应该说话的责任部门。
当然,泉州市纪委可能也有自己的理由。比如,中央纪委、省纪委尚未批转有关举报;或者他们已经注意到这一举报,但由于春节后尚未正式上班,相关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在反腐败新形势下,各级纪委应该有专人搜集网络举报,同时对属于自己权限范围的举报及时查处,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公开。例如,对于举报陈文荣的问题,泉州市纪委完全可以先答复:“已经注意到陈进宾的公开举报,春节上班后将研究查处,查处情况将及时向公众公开”。事实上,全国许多纪委面对网络举报已经这样回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