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后接受中外媒体记者集体采访时透露,《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今年第二季度正式公布并实施,而根据目前的设定,最主要的是严格要求市级领导和局级领导,“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要求就要越高”。
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会议指出,按照中央深改组工作部署,中央有关方面将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对上海进行这项工作试点,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这项源自地方的探索在中央深改组会上通过十分罕见。有媒体解读,这将是上海又一项“先行先试”改革,意义重大。
3月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肯定了上海市委针对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的意见,要求上海在试点中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规定稳妥实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韩正表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严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党内的规章,以及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我们在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方面有进一步的深化和细化。”他说,《意见》针对不同层级的干部有不同的要求,要体现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要求就要越高,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中。至于《意见》实施后将会涉及多少领导干部,韩正回应:“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一旦公布,一视同仁。”
“上海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并在全国先行先试,这是一项新的重大改革任务,也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建设。”此前,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实践当中来看,作为担任比较高领导职务的同志,虽然不一定会利用其职务之便(牟利),但是毕竟有一种职务的影响,一些领导的家属往往容易利用领导职务影响形成利益输送,“这种利益输送形式是非常多样,有很多这方面的案例,老百姓的反映还是比较多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开始的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中,就包括检察院领导干部和检察官的配偶不能从事与司法有关的利益活动,也就是不得从事律师、司法拍卖、司法审计这3项工作,除非领导干部和检察官选择不再从事检察业务工作。
本报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