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开进院门,跳下一大一小两个女孩,这是小玲(化名)和她的妹妹。3月3日,是姐妹俩人生中的第一个开学日。3岁的妹妹上幼儿园,11岁的小玲因为没有任何基础,也要从幼儿园读起。
就在一个月前,小玲曾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全国各大媒体竞相报道小玲的遭遇和有关剥夺其父母监护权的案件进展。亲生父亲对其施暴甚至性侵,获刑入狱,亲生母亲拒绝抚养,小玲被好心的张妈妈收留。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2月4日,法院正式判决,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民政部门担任她的监护人。
鉴于小玲已经融入“张妈妈”一家,民政部门继续委托张妈妈抚养小玲。
过去常常从噩梦中惊醒 现在在温暖的家中好好长大
热热闹闹的春节刚刚过去,小玲收到了不少“红包”。她主动把压岁钱交给了张妈妈。“平时给她几块零花钱,她也不花,都自己存着。”张妈妈说。
回忆起小玲刚到家里时的样子,张妈妈至今依然觉得“难过”。那时小玲吃不饱饭,常常自己跑出家门找吃的。“第一次见她时,又瘦,又小,又黑。”张妈妈说,她很难想象“孩子怎么从几十公里外跑到这里来的”。张妈妈会给小玲弄好吃的,然后送她回家,没想到小玲竟然又找了回来。
小玲的父亲被逮捕后,张妈妈看孩子可怜,决定把她留在家里,也能和自己的小女儿“做个伴儿”。那时,小玲常常从噩梦中惊醒,而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少了很多。
在这个家里,小玲拥有了自己的房间。十几平方米的屋子里摆着一张双人床,床上铺着粉红色的被褥,床头挂着张妈妈和爱人的结婚照。
张妈妈没教过小玲“怎么喊人”,可是有一天,小玲突然学着别的孩子的样子,叫她和爱人“妈妈”、“爸爸”。“孩子喜欢喊爸爸妈妈那就喊嘛,她高兴就行”。
没有人知道小玲的生日是哪一天,张妈妈就自己选了个日子,买了一个14寸的蛋糕,给小玲过生日。“孩子特别高兴,她从来没吃过蛋糕”。
此前,由于户口不在徐州,小玲一直无法上学,每天就窝在家里看动画片。为了让小玲识字,张妈妈亲自教她写自己的名字和一些简单的汉字。有时,小玲也帮张妈妈做家务。“洗碗打碎了好几个”,张妈妈笑道,“后来也不叫她洗了,就洗洗她自己的小件衣服”。
下午4点钟,幼儿园放学了,小玲和妹妹蹦蹦跳跳地进了屋。来到这个家两年,小玲长高了一头。“你看,这孩子黑吧。”张妈妈看着她笑道,“现在实在胖,就爱吃肉”。
小玲从小书包里掏出一个田字格本,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从1到100的数字,还有几行拼音。“上学不好玩,我们有3个老师。”话音未落,小玲已经钻进房间,和妹妹玩起来。
她看起来非常活泼,一头短发乱乱的,像个假小子。
小玲能上学了,这让张妈妈特别欣慰。“也不指望她考大学啥的,能识字,将来出门自己会坐车就行。”她说,“最主要是让孩子过得好,快快乐乐地长大。”
最好的保护,是让她的生活归于平静
目前,小玲的户口迁移正在处理当中。因为涉及学籍办理问题,她的户口需要落在张妈妈家。同时,还需要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即监护权也要转移到张妈妈身上。铜山区民政局主任科员李福达介绍,目前,民政部门正在积极协调此事。
听说监护权要归自己,张妈妈一开始心里有些担忧。虽然家庭条件中等,但小玲的经历毕竟特殊,需要在教育、心理辅导、医疗等方面进行较大投入。“孩子现在有时候还会喊这疼那疼,都是以前她爸爸打的。”张妈妈说,“毕竟小孩以前遇到过不好的事,我们就是一般家庭,能不能让她跟别的孩子一样,我心里担心。”
团徐州市委权益部部长谭超英给张妈妈吃了颗定心丸:“不管监护权在哪儿,我们都会主动联系好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帮助孩子。这个孩子我们一定会管到底。”
不久前,李福达代表监护权所有单位铜山区民政局,去学校给小玲交了学杂费,并且和学校商量好,等小玲在学前班打下基础,秋天开学就升入一年级。
为了保证小玲能够身心健康地成长,团徐州市委为她定制了“伙伴汇”心理专家的终生免费辅导。团徐州市委“青桐·伙伴汇”项目负责人、江苏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胡平正即将成为小玲的“心理导师”。为此,一段时间以来,胡平正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大事”。
在胡平正看来,小玲身上的“开朗阳光”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可能,是孩子此前的经历并没有对她造成我们想象中那么严重的心理伤害,因为孩子还小,可能还不太懂事,而我们想象中的,是被社会夸大了的结果。另一种可能,是孩子在通过表面的活泼开朗,掩盖自己真实内心的呈现,是一种受到伤害后的自我保护”。
胡平正介绍,此前伙伴汇青少年事务社工的案例曾显示,有些孩子遭遇不幸后并没有因为事件本身而受到严重伤害,反倒是其他人的反应和表现让孩子感到羞耻。因此,“避免外界过多的打扰”,是对小玲的成长最为有利的方法。
减少伤害,要从源头入手
春节前,团徐州市铜山区委给小玲送去了一套新衣服和一个大红包。开学第一天,谭超英又带着运动服、新书包,去张妈妈家里看望小玲。“这是我们团徐州市委的喜洋洋能量包,春节前还给其他留守儿童送去了。”谭超英说,“小玲的经历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要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必须从源头做起。”
作为徐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组长单位,团徐州市委主动靠前负责,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成长护航工程向纵深推进,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10款23条,明确规定,各职责部门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要及时报案或者举报,并做好被害人的临时安置工作。对于犯罪嫌疑人,要建立健全依法严惩制度和区别对待制度,同时完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制度,及时提供法律、医疗、心理等各方面救助。《意见》还提出,要突出重视源头预防制度,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预防性侵害教育、犯罪人群预警、隐私信息强制保密及示范引领、协调配合等制度,从根源入手,为困境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目前,团徐州市委已经促成乐助社工事务所与检察机关签订重点青少年诉前社工介入社会调查项目,并购买6万元的服务;召开了全市重点镇(街道)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推进会,向重点镇(街道)发出了《未保工作建议书》,提出预警要求;春节前夕,组织开展了别具风格的“徐州团干部与留守儿童过大年” 主题嘉年华活动,团徐州市委的青年伙伴们与来自基层的20余名特殊留守儿童手拉手,一起做饼干、做巧克力,一起玩游戏,其乐融融。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师范大学、团徐州市委已与相关的福利基金会接洽,初步达成协议,启动“留守女童性防范全国试点项目”。同时,团徐州市委自身也在积极拓展公益融资渠道,开展伙伴汇行动之重点青少年事务社工项目扶持计划,借助专业知识和专业平台,有效做好重点青少年普遍性的权益维护,希望通过这次首个监护权成功转移的一小步,带动整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大进步。
新闻链接:
《中国青年报》2月7日一版头条《全国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宣判——父母监护权被撤销,孩子谁来管?》(本报记者 黄丹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