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指出,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指出,国有林场改革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指出,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区管理体制不完善,森林资源过度开发,民生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指出,国有林区改革坚持生态为本、保护优先;注重民生改善、维护稳定;促进政企政事分开、各负其责;强化统一规划、融合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国有林区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区分不同情况有序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确保森林资源稳步恢复和增长;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创新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强化地方政府保护森林、改善民生的责任;妥善安置国有林区富余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