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公布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报告显示,行政机关越来越注重主动公开信息,但解读和回应水平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2014年,社科院法学所评估项目组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对象为56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评估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3个板块。
今天公布的评估报告显示,门户网站已经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所有被评估的行政机构都建有门户网站,并集中发布本级机关的各类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不少行政机关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新闻发布机制。
不仅如此,微平台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新渠道。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2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未统计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名义认证的微博账号);有22家国务院部门、22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信(未统计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名义认证的微信公众号)。
评估项目组对各行政机关公开本部门2013年决算、2014年预算及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的情况进行了评估。
报告显示,国务院部门中,除公务员局预算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集中编制、煤矿安全监察局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集中编制外,项目组可以在门户网站或者通过其他网站查询到51家部门2014年的本部门预算及说明、49家部门的2013年本部门决算及说明,44家部门对2013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详细说明。
地方政府中,可以在门户网站上查询到12家省级政府和3家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预算信息,13家省级政府和3家计划单列市政府的2013年决算信息,其他地方政府普遍都在本级财政厅(局)网站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取得重要突破。
国务院部门中除不具备行政处罚权限的部门外,发改委、民政部、住建部、商务部、环保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领域)、保监会、证监会、民用航空局等都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全部类别或者部分类别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包含处罚依据、当事人姓名或者企业名称及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结果等信息。
地方政府中,宁波市政府开通了“阳光执法网上服务大厅”,青岛开通了“青岛行政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集中发布全市各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14年11月20日开始,评估项目组陆续以个人名义向国务院部门、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果,共有40家国务院部门、20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4家计划单列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时限内作出回复。报告认为,这表明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渠道是畅通的。
但从规范程度上看,部分行政机关只提供部分或仅提供一种申请方式。而且,答复不规范的情况也较为常见,主要表现是不提供书面答复,答复不告知不公开的理由与依据,不告知获取救济的渠道。
此外,这份第三方评估报告也指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五大问题。
首先是管理机制不完善,大多数行政机关没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12月,仅4个国务院部门、25个省(区、市)政府和1个计划单列市政府设置有相关的专门机构。
其次是公开质量不高,仍然存在公开不全面、公开不规范、公开但信息难以查找获取等问题。
第三,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升,答复的规范性还不理想。
第四,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尚需加大力度。部分地方政府的政策解读栏目大量转载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解读,本地文件的解读信息较为有限。多数行政机关发布的解读内容多来源于当地新闻媒体不同角度的报道,缺乏政府主导下的全面性解读。
第五,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虽然不少行政机关日益重视对社会关切的回应,但还存在“回应模式化”“回应缺乏实质内容”的现象,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有的回应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引发了更多的质疑与不信任,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后,各级行政机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下了不少功夫,取得显著成效,但公众仍然感到不甚满意。”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副主任吕艳滨认为,这一方面是因为公众的需求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公开工作与公众需求之间的契合还不够紧密。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
本报记者 李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