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RCA(服务贸易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该值小于0.8被视为竞争力弱)一直低于0.8,且在下降通道中,从2004年的0.62下降到2013年的0.37。
国家旅游局每年发布的旅游业统计公报在有关出境整体规模时使用的是“出境人数”的概念,而只在涉及旅行社组织的部分时使用“出境旅游”的概念。在我们的日常话语中有意无意地用“出境旅游人数”来代替了“出境人数”。
目前我国上千亿美元的出境花费或许只有1/3是完全出于观光休闲需求而产生的费用。
2014年,中国出境旅游花费1649亿美元,入出相抵,旅游服务贸易差额为107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达1万亿元之多。这一数字在媒体关于中国游客前往日本抢购马桶盖、电饭煲等新闻,以及与国内同期引进外资总额(1196亿美元)的比较下,成为社会各界广泛热议的话题,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谈到了这个问题。
中国入境旅游市场发展持续下滑、出境旅游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旅游服务贸易出现巨额逆差状况已经引起了多方关注。
我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自1995年我国服务贸易国际收支(BOP)就开始出现持续性逆差,但旅游服务贸易一直都是顺差,为平衡我国服务贸易国际收支作出了巨大贡献,并于2006年达到96亿美元的最高值。此后受国际经济环境的恶化和国内出境旅游需求的快速增长影响,2009年首次出现40亿美元的旅游服务贸易逆差,2013年逆差进一步增大至769亿美元,2014年全年旅游服务贸易逆差1079亿美元,占到同期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56.2%。
出境入境旅游逆向发展已经影响到了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通过观察全球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状况,可以发现,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RCA(服务贸易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该值小于0.8被视为竞争力弱)尽管仍维持正值,但自2004~2013年间,该值一直低于0.8,且在下降通道中,从2004年的0.62下降到2013年的0.37。从综合考虑进出口因素的CA(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该值大于0说明有竞争力,小于0说明无竞争力)看,情况更不乐观,该值在2004年为0.05,2005年为0.03,2006年为0.01,2007年开始转为-0.07,到2013年则达到-0.79。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令人堪忧。
国际收支口径下的旅游项下存在逆差不假,但若仅关注表面的数据差距,而不关注这种数量失衡背后的结构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则显然无助于旅游服务贸易更持续健康的发展。
旅游服务贸易的战略价值
对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巨额旅游服务贸易逆差的认识,其实离不开对两个问题的思考:国家利益的边界和旅游服务贸易的战略价值。笔者以为,任何一个国家发展的目标其实都应该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就业充分、自由流动、人民幸福等方面。包括出境旅行在内的旅游发展,在这些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作用。
出境旅游对于人力资源质量的提升,全球视野的拓展和全球化思维的形成都具有积极影响,而这些都是中国成为全球化国家所必须的。“国家发展旅游事业”是《旅游法》所规定的基本宗旨,国家重视出入境旅游除了经济价值外,也更看重旅游发展在推动战略互信、民间友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习近平主席指出,“旅游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桥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出国旅游更为广大民众所向往。”因此,对旅游服务贸易逆差的认识,要从国家利益、国家战略的高度来全面认识和领会。
因此,对于我国旅游服务贸易巨额逆差的问题,需要的是正视现实、科学应对、战略思考,需要的是提升入境旅游竞争力,持续增加旅游创汇总额,强化旅游领域对外投资能力,不断增强境外旅游花费的回流能力,需要的是主动纳入中心、融入主流,从国家的中心工作和战略大局来重新审视旅游服务贸易逆差在贸易之外、经济之外的价值。
旅游服务贸易逆差没有那么大
尽管常见很多学术研究和旅游报告在涉及我国出境旅游消费数据时,多会冠以“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简称UNWTO)统计”之名,但实际上,这些数据都是国家旅游局(简称CNTA)上报给UNWTO的,而CNTA的数据又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SAFE),SAFE对旅游服务贸易(BOP)的测算则针对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其中,旅游收入来自国家旅游局的抽样调查数据,旅游支出则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BEEA)以及我国主要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相关数据测算得出。
从近3年的数据看,根据CNTA2012年旅游业统计公报数据计算,2012年入境旅游收入应该为614.35亿美元,而不是公报中显示的500.28亿美元,两者相差了115亿美元;2011年公报显示的外汇收入为484.64亿美元,而同样计算所得数应为597.79亿美元,相差113亿多美元;2010年公报显示的外汇收入为458.14亿美元,而同样计算所得数应为569.02亿美元,相差111亿美元。2013年公报显示的外汇收入为516.64亿美元,而同样计算所得数应为627.59亿美元,相差111亿美元。
出境旅游并非旅游服务贸易逆差主要来源
国家旅游局每年发布的旅游业统计公报在有关出境整体规模时使用的是“出境人数”的概念,而只在涉及旅行社组织的部分时使用“出境旅游”的概念。在我们的日常话语中有意无意地用“出境旅游人数”来代替了“出境人数”。
实际上,国家旅游局的出境人数数据来源于公安部出入境统计,而公安部曾经根据我国公民出境事由,对其所统计的“出入境人员”进行过较细的类型划分。其中除了观光休闲之外,还包括交通工具服务员工、会议商务、探亲访友、学习、就业、访问、定居、其他等诸多类别。公安部数据显示,2006年出境观光旅游984.45万人次,占全部出境人数的28.52%;2005年观光旅游599.35万人次,占总数的19.32%;2004年观光旅游622.07万人次,占总数的21.56%;2003年观光休闲为401.05万人次,占总数的19.85%;2001年观光休闲258.91万人次,占总数的21.34%。从这些数据看,观光旅游大致在整个出境市场中所占比重约为20%~30%左右。以此推测,目前我国上千亿美元的出境花费或许只有1/3是完全出于观光休闲需求而产生的费用。
其实,在SAFE国际收支报告中专门指出,“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旅游是指一国居民在另一国家或地区进行商务、休闲、度假、朝圣、探亲访友等短期(一年及以下)旅行,或留学、就医期间(包含长期和短期)所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除常见的出境或入境旅游者消费外,留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学费、食宿等花费以及在外短期工作人员的当地消费也属于国际服务贸易旅游项目统计范畴。”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SAFE国际收支报告中所涉我国主要逆差来源国家(地区)往往就是中国学生海外留学的主要国家(地区)。
根据安永咨询转引自凤凰教育的资料显示,中国出国留学的主要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分别是美国占50%、英国15%、澳大利亚11%、加拿大6%、日本4%、韩国1%。根据UNESCO2012年的统计,2010年中国赴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生为56万多人,而前来中国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生仅为7万多人。如果将留学范围再放宽到小学中学等留学生和访学及家属,留学花费更多。
实际上,很多国家在统计旅游外汇收入时,的确包含了教育创汇部分。以澳大利亚为例,中国旅澳消费的统计中也包含中国留学生在澳大利亚的教育和生活消费。澳方统计资料显示,中国赴澳留学市场是其消费增长最快的市场,从2000~2001年度到2011~2012年度,教育花费的年均增长达到22%。
留学费用是除购物、博彩之外最重要的逆差来源之一。境外留学花费虽高,但对我国人力资本积累、创新能力提高具有战略价值。
厉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