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创办于2001年,凭借云南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雄厚的综合实力以及学院灵活的办学机制,已经形成经、法、教育、文、理、工、管、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语文、财经、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现有10个二级分院、两个公共教学部,4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8万余人,来自26个省区市。已培养了十届毕业生,共2万余人。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学院本部和杨林校区,交通便利。学院具有与教学相匹配的硬件设施、科学的教学组织管理、优美的校园、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和完善的后勤安全保障体系。学院紧紧依托母体学校,面向省内外广纳贤才,形成了结构合理、专兼结合、整体效能最大化的师资队伍。学院图书馆藏书种类齐全,借阅功能完备。学院还配有完善的体育文化设施。
学院遵循“求真至善”的育人理念,学院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引领,把“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创新发展”作为贯穿学院工作的主线,以“学生的发展为核心”,按照个性、开放、包容、全面的要求,始终坚持“教学是中心、质量是关键、队伍是重点、特色是出路、创新是动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保障”的发展思路不动摇,紧紧围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分类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许和好评。当前,学院正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为把滇池学院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独立学院进行着大胆的探索和积极的实践。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2015年我院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特别是引进具有高校教学经验的高职称、高学历优秀教师和 “双师型”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博士引进
(一)引进条件
1. 学院建设和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博士研究生。
2. 具有博士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其他详见应聘条件。
(二)享受待遇
1. 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费10万元。
2. 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3. 给予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经费使用参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 享受副高职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直至评上正高职专业技术职务。
5. 配偶愿到校工作的,学院视其学历、学位及专业情况优先考虑安置。
二、高职称优秀教师引进
(一)引进条件
1. 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享受待遇
教师系列正高级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副高级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
三、 “双师型”教师引进
(一)引进条件
1. 具有高校教学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高级以上等级证书,或取得专业技能高级以上考评员或高级技师资格,胜任本专业实践教学工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在企业或行业一线工作经历,属于企业或行业的优秀技术人员或技术骨干,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2. “双师型”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享受待遇
学院根据应聘者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工资分配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云南大学滇池学院2015年招聘计划表》。
五、应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 201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院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3. 201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教辅岗位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院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3. 201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学院按国家有关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由云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以及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5月14日。
2.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主页登录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应聘者在网络报名系统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院有权取消其选聘资格。
七、资格审核
(一)初次审核
学院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次审核,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资格初次审核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15日。
应聘者可于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凭网络报名预设的密码,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次审核结果,初次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测试环节。
(二)二次审核
1. 应聘教师岗位者,在试讲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必不可少。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入职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入职资格。
2. 应聘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者,在面试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必不可少。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入职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入职资格。
八、测试考试
(一)教师岗位
由各用人单位采取试讲、考核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测试,试讲内容及其他考核形式由各用人教学单位指定,并负责通知通过资格初次审核通过者,特殊高层次人才可以免试。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
1. 笔试
(1)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比例超过3∶1(含3∶1)方可开考。
(2)应聘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者,考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学院专项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
(三)教辅岗位
1. 笔试
(1)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比例超过3∶1(含3∶1)方可开考。
(2)应聘教辅岗位者,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复习教材,由院内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2.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九、体检
通过测试的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十、聘用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试成绩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学院院务会议审定并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两周内未与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提供虚假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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