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出一个让48岁的高校教师赵国锋异常兴奋的政策信号: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教育科技界认为,这是在与近一个月前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相呼应。在这份被称作创新驱动顶层设计的文件中,明确提到,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
这些话,赵国锋足足等了17年。1998年,这名南开大学教师在政策尚未放开的年代,便踏上了“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的道路。于是,他多了一个身份,上市公司的老总——一个安在大学教师头上一度不被认可、甚至有些见不得光的身份。
时过境迁,曾经的尴尬身份,如今或因为政策的放开成为一种美誉。赵国锋和像他一样的高校科研人员,则经历了一番对创新的坚守。
今天,他们终于迎来属于创新者最好的时代。
在政策空白处闯出一片天
17年前是另一番景象。
赵国锋那时刚刚博士毕业,身边的同学都纷纷出国深造,而他却留在学校做起了教师,而且,还没有因此“安分”下来。
他选择边教书边创业。这遭到了学校老前辈和家庭的一致反对。有人担心他:踩着政策红线过日子,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有的则不理解他的做法:捧着一个铁饭碗,还到市场上折腾?
也有讥讽之言,说他这种做法是对高校学术殿堂的玷污——教授就是教授,不能当“学术混混儿”,一边在学校里教学拿工资,一边在企业当老总……
1998年,赵国锋的职称是副研究员,在其后的学校职称评审中,一位院士说了这么一句话,“‘教授’应该留给那些专职做学问的人”。
因为这句话,赵国锋的正高职称,5年后才有着落。
但他并不后悔,他告诉记者,“一年发几十篇文章,可以评职称,但有什么用呢,这些高不成低不就的‘科学成果’,既不能引领科学进步,也难以给社会生产带来帮助,甚至可以说,就是种资源浪费。”
这并非危言耸听,即便是现在,这种现象也或轻或重存在着。以赵国锋所在的南开大学为例,该校2005~2009年5年内重大项目的累计投入资金近3亿元人民币,但这些重大项目的成果转化率平均为18.5%,产生重大效益的比例不足3%,科研项目与市场实际需求相距甚远。
全国范围内亦然。根据科技部一项研究,我国每年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3万多项,但能大面积推广产生规模效益的占10%~15%;每年专利技术7万多项,专利实施率仅为10%左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9%左右,高新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贡献率。
赵国锋不愿做“资源浪费者”。1998年,他发起成立天津久日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农药产品,14年后,这家公司作为天津首家企业挂牌新三板正式上市,如今市值早已达亿。
在那个政策念紧箍咒的年代,大学创新者依靠他们的魄力和智慧,也能创造奇迹。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教授张建胜和团队设计出“清华炉”,成为世界首台水煤浆水冷壁气化炉。
张建胜团队把这项技术转让给了企业,却不是一锤子买卖——技术转让费为一次性的4100万元,但张建胜团队没有就此放手,他们还要就这个项目做进一步研究,于是,转让的企业每年返还1000万元的利润,交由张建胜他们继续研发。
“我们的初衷不是挣一张单子的‘快钱’,而是要在最大程度上给科技研发带来保障,也给社会带来了最为可能的辐射效益。”张建胜说。
不断向观望者发出刺激的信号
当然,创新时代到来之际,人们更多是在扮演观望者的角色。
比如,一些兼职党政干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在犹豫不决,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说,“他们是双重身份,但很多时候也是做科研的主力。”然而,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党政干部不得到企业去兼职,但如果有关法律最终落实的话,允许高校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企业担任职务,那么,这些具有双重身份的科研人员,能否去企业兼职呢?
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处副处长蒋兴华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尽管人们还在期待细则,但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的政策信号在不断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观望者发出——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其中提到,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201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同年9月,财政部联合科技部等出台《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试点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用于奖励人员的股权超过入股时作价金额50%的,按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规定,由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科技成果所有权究竟归谁、处置权到底如何执行、成果收益比例如何划定,曾被认为是阻碍科技人员积极性的“三座大山”。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王志学曾参与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次调研。他说,调研过程中所听到的各种问题,最终都能集中到这“三权”上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也在一次会议上为科研人员呼吁:“我们曾到瑞典调研,他们是以创新而闻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创新收益百分之百归发明人所有,这是比较极致的,另有美国、韩国、日本等国的高校,其收益分配比例大约是三分之一,或接近二分之一,如果我们的科研人员继续沿用20%的收益比例,则明显低于大家的预期,也很难提高积极性。”
如今,不仅部委的文件提出试点先行,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出台,其中更是明确写道“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科技人员终于能堂堂正正向改革要红利了。
而前几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提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这一让赵国锋兴奋的意见,在整个科教界掀起了波澜,也再一次刺激了观望者。
赵国锋说,因为政策的松绑,将有一批大学教师,告别“脚踏两只船”的尴尬,而选择走入“真正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的科技殿堂,那时,大学教授再不是冷板凳的代名词,而依靠科研发家致富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也不再因此感到尴尬。
在天津大学科研院副院长杨明海看来,这一系列的会议、文件,都无一例外地向外界传递着中央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上的急迫。最能让他感受到中央决心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这部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问题直接相关的法律,自1996年颁布以来,迎来了首次修订审议,并预计于2015年颁布重新修订后的版本。
杨明海说,这部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具有“执行力”的法律,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或能回答那些观望者的问题。
他也期待,中央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者的支持能真正体现在立法上。
期待科技管理的第三次飞跃
杨明海把我国科技管理变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前,1950年至1977年,我国制定和执行了首个科技远景规划,他称之为国家科技管理工作实现的“第一次飞跃”;第二个阶段是1978年至2012年,提出了科教兴国等基本国策,实现“第二次飞跃”;第三个阶段则是2013年至今,即将进入“第三次飞跃”,提出市场配置资源,边规范边发展。
第三次飞跃的到来值得期待,但杨明海同时清醒地意识到,国内大学在技术转移方面面临着不少尚未解答的问题,比如,高校成果与企业需求有不小的距离,那些为了评职称而做出来的科技论文,能否在“创新大闸”打开的那一刻,变身为真正可应用的成果呢?
赵国锋对此也颇有感触,他告诉记者,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长期以来实行以论文学术成果为核心的晋升机制、人才和学科评估机制,导致科研人员长期重数量、轻质量,重理论研究和论文、轻开发研究和实际应用。科研人员市场意识淡薄。
这关系到科技评价体系的重新建立,以及科技管理思路和方式的转变。
回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不少科技界人士将它称作中国版的“拜杜法案”。细究起来,拜杜法案的出台,不是单单对科技人员的权利、权益给予明确的法律界定那么简单,其背后折射的是美国联邦政府在科技项目和成果上管理思路的转变。
中国工程院院士蒋庄德说:“这部法律最核心的地方,就是美国政府在项目成果上的‘放权’,希望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校,对其持有的科研成果,由科研人员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
“有人说,这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可流到社会上,流到这片大地上,不依然是属于我们的资产吗,而且还给社会带来了效益。”赵国锋说。
有人称拜杜法案是“美国国会过去半个多世纪通过的最具鼓舞力的法案”。此法案之前,美国经历着类似当下中国科技界的尴尬,尽管坐拥2.8万项专利,但授权商用的却不到5%。
但后来,一条快速通道在美国科技成果和市场之间架起,并有了后来的硅谷和著名的波士顿128公路的蓬勃发展。可以说,如果没有该法,就没有美国今天科技创新的繁荣局面。
赵国锋希望早日看到中国硅谷的崛起,因此,包括他在内的科研人员,期待着中国科技管理的第三次飞跃,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在人类科技革命的第六次飞跃中落后。
这个国家,将迎来最好的创新时代。
本报记者 邱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