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封闭,四个轮子,内部构造和电动车差不多,有方向盘,有前进档和后退档,前后两排座位,这种被称为“老年代步车”的新型电动车,受到很多老年人的喜爱。
“这种车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不用限行,对于年纪大的人来说,可以遮风挡雨,我觉得还是蛮好的。”一位60多岁的车主表示,自己一般都走慢行道。
在呼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古振新眼里,这是个畸形的“怪物”。
现在,在城市中越来越多的非法拼装、组装的“老年代步车”,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古振兴说,路面上出现的这些“老年代步车”,起步猛、底盘轻,车速一快,极易发生侧翻。刹车机件不灵敏、故障率高,当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刹车。车辆出厂后一般不进行碰撞测试,车体上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对驾乘者来说,危险系数极高。
2015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针对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提交的《关于明确“四轮电动车”性质的请示》,在回复《关于对“四轮电动车”性质的批复》文件中,对“老年代步车”进行了性质认定。
文件指出:“一、呼市交警支队《请示》中所述“四轮电动车”及社会上出现“老年代步车”等均属于电动汽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二、“老年代步车”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办理牌证,不予注册登记;三、此类机动车因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严禁上道路行驶或从事载客营运;四、非法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机动车的,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古振新说:“老年代步车”不符合相关要求,上路行驶属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该车辆因无法进行注册登记,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全责。且因无法办理交强险,事故赔偿由车主承担。
古振新提醒,很多“老年代步车”生产商不具备合法生产资质,产品未经安检和测试,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中国青年报记者还获悉,“四轮电动车”仅限于公园、旅游景区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使用,其他区域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包括呼和浩特在内很多地区街头上都出现了“老年代步车”,并且数量有激增的趋势。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交管部门由于老年代步车的定性问题存在争议,执法出现难点。
公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以蓄电池组装的三轮或四轮车,冠以“老年代步车”,只是销售商的一种商业销售噱头。不久前,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发出警示,应严厉查处遏制“老年代步车”的违法违规问题。
另据交管部门调查,个别“老年代步车”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给客运市场造成混乱。许多机动车驾驶员说,代步车在内蒙古逐渐增多,如不及时加以管控,将会导致管理失控、秩序混乱的局面。
官方证实,“老年代步车”在设计上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一项警示:“代步车”离地间隙大多在16厘米至20厘米,特别容易发生倾斜。同时,“代步车”没有进行过碰撞测试,其安全性无法评估。
记者从呼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截至目前,呼市尚无“老年代步车”上牌照。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多地的“老年代步车”都处于新兴阶段,在监管中还处于空白。仅有杭州等地规定,车型经鉴定达机动车标准,若驾驶人没有驾照,则按无证驾驶处理,将处以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古振新表示,对老年代步车一直都在严查,但驾驶人多为老年人,执法存在一定困难。
中消协提示: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同时,有关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其生产、销售和改装的控制,尽快出台有关老年代步车的技术标准等法规。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随着各地“老年代步车”增多,各种严管措施将登台,但“一刀切”方式很难禁绝代步车,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在加大对此类车辆整顿的同时,将其纳入机动车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上牌、登记,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后难处理。
本报记者 李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