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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热情高涨

宁海“36条”为村干部限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5月12日   05 版)

    大学生记者在“宁海模式·全国大学生记者主题新闻实践营”分享会上合影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时间赠予的礼物。在宁海,相遇了历史,跟随徐霞客的足迹追寻自然;在宁海,相遇了朋友,体验了“魔鬼训练营”,践行着“用脚采访、用心思考、用笔还原”的新闻理想;在宁海,相遇了“36条”,深入基层记录着宁海乡村民主化管理进程。

    2015年4月13日至4月18日,“宁海模式·全国大学生记者主题新闻实践营”举行,来自全国的16名大学生记者相遇浙江宁海,他们分为“乡村旅游”和“基层治理”两个小组,深入采访,用年轻学子的视角观察描述着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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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清明,宁海县长街镇纪委书记胡维兵在办公室接待了5位“不速之客”。

    “他们刚进门时眼里那股认真劲儿都把我吓了一跳。”胡维兵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说道。胡维兵已从事乡镇工作多年,刚看到这5个来客的时候,他本能认为,这些人是来上访的。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接访和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同。

    “他们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原来,长街镇的大青村要修建一条连接村庄与村庄生态公墓之间的直通路,预计造价9万元左右。由于该项目的金额已经达到了《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以下简称宁海“36条”)中所规定的“超过5万元以上的村级项目,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要求,所以理应在村里进行公开的招投标。但是村两委(村支部和村委会)却独自找了一个包工头承包了这个项目。此举引发了很多村民的不满。

    反映问题的这5个人,正是大青村的村民。他们拿着宁海“36条”的宣传册质问胡维兵:“你们说是在实施‘36条’,但为什么村里的道路建设还是村长和书记说了算?”

    “36条”倒逼村干部用权

    宁海“36条”是2014年2月25日正式在宁海县推行的。

    “我没有想到,仅一个多月,村民们就能够用《36条》维权了。”胡维兵在接到这5位村民的上访后,立即向大青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了解情况,确认事情属实后,即在两天内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勒令其进行整改。

    “现在村民都能用‘36条’来倒逼干部,我们干部做事儿也更积极了。”胡维兵笑着说。

    值得一提的是,长街镇在推行民主制度的过程中独创了一个平台——村务评说会。村务评说会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管理,主要成员一般有10~20人,除了村监会主任外,其他人主要从本村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常驻村里)、企业代表、种养大户和“挑刺虫”组成,需要来自不同的自然村,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村支书和村长不属于村务评说会成员,但必须参与村务评说会例会。

    在宁海“36条”推行之前,村务评说会和村监会一样,形同虚设。而《36条》实施后,村务评说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据谢三乾介绍,目前长街村村务评说会的成员一共有29人,组成成员已基本按照要求配备齐全,开会时间也从一年两次变成了每月一次,请假的人每次不会超过5人。

    去年长街镇建设森林村庄,需要流转大批土地用于培育千亩苗圃基地,其中总浦塘村需流转土地位置分散且涉及户数众多,工作难度相当大,经“村务评说会”协商讨论后,由评说会成员承担起义务宣传员和签订流转协议的任务。经过两个多月努力,800亩的土地顺利流转给宁波一家苗木公司,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的同时,也提高了村民的收入。

    在宁海县深甽镇柘坑张村的村支书张华富的印象中,以前村里一年才开两次会,来开会的人也是屈指可数,现在开会每次都会来很多人,整个办公室20个人的会议桌坐满以后,还要在椅子后面再多加一排长板凳,“有的时候坐不下了,好多人还要站到门外听。”

    把村官的权力关进“笼子”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小册子是我们献给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村朋友的一份礼物”。翻开宁海“36条”的宣传小册子,这句话出现在第一页第一句的位置。

    宁海“36条”主要分“村级集体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两个大类,其范围覆盖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全部事项,前者涉及村干部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集体管理事务19条。后者为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以及村民使用村级印章等便民服务事项17条。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便民服务事项”还需包括“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委会组织实施决议”5个过程在内的“五议决策法”,决议结果需公示3日,村监会实行全程监督。

    宁海县力洋镇是宁海“36条”最早的试点乡镇之一。在宁海“36条”还未正式推行之前,其核心内容“五议决策法”就已在力洋镇试点多年,效果显著。力洋镇纪委书记徐建岳以“五议决策法”推行前后申请低保的不同来谈村级干部权力的变化。徐建岳说,原来村里面的困难家庭申请低保,整个村子里只有村支书、村长两个“审核官”,送礼走后门的不在少数,中饱私囊的也大有人在,低保户评的合不合理,完全看两个“审核官”自己的道德标准。

    “五议决策法”实施之后,村长、村支书手中的权力被完全关进了“笼子”里。

    以力洋镇平岩村为例。平岩村有800多人口,村里整体条件都不富裕,年集体收入仅4万元,贫困户很多。去年《36条》推出之后,民政部门为了清理不合格低保户,调整了给平岩村的低保户名额,从原来的45个低保名额下调为17个。

    针对此次低保事项的调整,平岩村共进行了四次村名代表会议协商,40多名党员代表、8名两委会班子为每户人家打分、分类汇总,最后订下17人的名单。“开着宝马、开着摩托吃低保的已经是过去式了,我们不养懒汉,懒汉也别想再投机取巧。”徐建岳说。

    这次低保户事项进行调整,顶了很大的压力。平岩村的党支部书记张贤安说:“任何一户低保被取消名额,都可能跑来我家(闹事),因为他们刚开始不了解政策,他们觉得这就是我一个人决定的。”

    张贤安的猜想并没有错。17人的名单出来后,有两户人家跑到了他的家里,希望能够帮他们再“争取一下”,“我说这不是我一人决定的,是大家一起决定的,你要觉得你比哪户人家更符合条件,可以按规定申请重新召开会议审议。”

    从“专家会诊”到“门可罗雀”

    宁海县并不讳言改革的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村级干部的权力不断增大。从宁海的实际来看,每年仅县级以上财政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就达上百亿元,行政村最多时可得到各级政府高达上千万元的资金扶持。

    与此同时,上访问题令宁海县头疼不已,村干部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等案例时有发生。如何解决村级治理所面临的一系列制度困境,消除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村干部履职和权力行使进行有效制度化规范迫在眉睫。

    这味药方如何开出,考验智慧。

    宁海县纪委党风室主任葛知宙表示:“在‘36条’出台之前,有些乡镇的党委书记每天上班的时候,门口总是很多人,就像‘专家会诊’一样。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三月份,可以算得上是‘门可罗雀’,人很少了。”

    据统计,“36条”在宁海县村(社)全覆盖以来,反映村干部问题初信初访量同比下降80%以上。

    这样的改变主要得益于宁海“36条”最核心的三点精神:公开、监督、问责。

    “宁海‘36条’就像一面镜子,你站在镜子面前,村民的权利,村里党务、财务、村务,村干部的行为都能一目了然,全透明化,找谁都方便。”葛知宙表示,村务公开透明后,过去上访村干部贪污工程款乱用的情况基本没有了。

    无疑,宁海村级权力清单“36条”已经改变了宁海的乡村生态。有媒体评价基层治理的“宁海模式”时,称“清单一晒:有的官慌了,有的官顺了”。

    参与“宁海36条”制定并见证整个过程的葛知宙则认为,“解放权力,不是修指甲,而是断腕、割肉。我们要真正为群众解决一些问题,从长期实践当中,要把宏观的东西具体化,外来东西本地理论化。在这个过程,探索一种载体,寻找一种让村民与村干部的和谐协调。”

    (云南财经大学 蒋欣 山东科技大学 刘凯)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5年05月12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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