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通化市,陈丽华是百姓常夸的“好干部”。今年53岁的陈丽华,当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副县长。现在,陈丽华是吉林省通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长。
做纪检工作9年来,陈丽华得过不少国家和省里的荣誉,“严格执纪、恪尽职守”是大家对她的评价。
出生在军人家庭的陈丽华,从小受部队文化的影响,为人要强,做事果断。
“为党执纪,就要勇于面对各种压力”,陈丽华常以此鼓励同事,也提醒自己。她说,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压力和阻力是纪检工作的家常便饭。最难过的是“亲情关”和“友情关”。
10年前,为支持企业发展,通化市辉南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鼓励机关干部保留待遇到企业工作的政策。2008年,陈丽华接到群众举报,“到企业工作的部分公职人员在企业只挂名不上班,却照拿财政工资”。
陈丽华决定彻底查一查,但此事牵扯人员多、涉及范围广,其中有些人是领导干部的亲属和子女,很多人找她说情。“你们负责查清事实,处理干部的环节交给我。”把得罪人的活儿揽给自己的陈丽华给调查组的工作人员打气。
在她的带领下,调查组用时两个多月,调查了全县67家企业,查实了116人存在挂名或擅自离开企业等问题,清退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清理违纪总金额380万元。
“群众要是没有难事、没有不平事,不可能撇家舍业到处反映情况。”陈丽华说。
今年4月,群众举报通化市二道江区供销联社主任王某存在贪污等问题。信访人员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相关部门也在去年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那群众为何还要重复上访?”发现新线索的陈丽华打算重新查案。但这样做,不仅会遭到被举报人的怨恨,还会得罪之前查案的同事。
“重复上访的群众,一定是有很大的委屈。”陈丽华坚持要给上访户一个满意的答复。最终,陈丽华发现了王某新的违纪事实,将其移交到相关部门。
对陈丽华而言,查案就像“上战场”,查的时候风风火火,结案后反而觉得难过。每次案子结束,陈丽华会惋惜又损失了一个干部。但若不秉公执法,“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更对不起老百姓”。
担任通化市辉南县纪委书记时,她用半年时间走访了全县11个乡镇,深入到矛盾和纠纷较多的村民家中了解问题。在知晓多数农村信访问题涉及村集体财产后,陈丽华协调县里财政、农业、农经等部门,反复研究论证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制度的完善使农村信访的数量明显减少。
由于岗位的特殊性,陈丽华很少与同事谈及家事,对于交际圈更是慎重选择。她说:“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别人的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的干部,要想监督好别人,就必须先管好自己。”
2009年元旦体检时,陈丽华被诊断患上了乳腺癌。患病期间,为了不让同事到家中探望,每次结束一阶段的治疗后,陈丽华就到单位各科室走上一圈,让大家看到她本人而不必再挂心。
这些年,虽然少了同事和朋友的看望,但陈丽华却认了不少“亲戚”。
一次,陈丽华在当地教育部门调研时,听说了一个叫曹伟忠的学生。他母亲常年卧病在床,靠父亲打点零工维持生活,虽考上了大学,却拿不出学费。陈丽华得知后,为曹伟忠申请了当地民政局的生活救助,自己还拿出6000多元资助他继续念书。
如今,曹伟忠已大学毕业,有了份不错的工作。上岗前,陈丽华还特意给曹伟忠买了一套新衣服。
本报记者 王培莲 通讯员 曹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