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意义上我们所说的创业,指的是创业者在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企业及其品牌形象的创业路上筚路蓝缕的过程。但有的时候,为了降低白手起家的难度,创业者也会选择以加盟既有连锁大品牌的形式来走出自己的创业第一步。在法律上,此种模式叫做“特许经营”。而采取此种方式的创业者需要关注的风险,则比通常情况下要复杂得多,也特殊得多,例如在近日,公开报道的韩国品牌“咖啡陪你”与其部分加盟商之间的纠纷被曝光,就是一个值得参考的实例。
首先,是一篇名为《咖啡陪你成“诈骗公司”?加盟商公开抗议公司员工无心制止》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盛传,其中提及了有关加盟费标价、加盟店管理制度、往来款项、物料供应以及店内设备维修相关的问题。随后,某媒体就此走访了数家店面,并采访了这家品牌主管加盟负责人。该负责人对上述文章提及的有关问题、“咖啡陪你”这个品牌的开店模式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尤其是对“受托创业特许”这个概念进行了解读,即“加盟者与咖啡陪你公司以49%对51%的股份出资合作开店,加盟者将门店全权委托给咖啡陪你公司管理”。
恰好,律师在近期也接受过“咖啡陪你”部分地区的加盟创业者就此事件的特别咨询,并给出了相关意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此类事件的实际问题,律师对此种创业模式需要提示的风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请注意欲加盟的品牌是否符合国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尤其是该条例第二章有关特许人也就是品牌方的资质、备案手续等相关内容的法律规定,品牌方是否满足。否则,创业者遭遇的也许就是传说中的“黑加盟”。
其次,区别于其他行业的创业,加盟创业最特殊的地方是创业者需要跟品牌方签署一份“特许经营合同”,而不是其他创业企业所需要的股东间协议。在实际生活中,品牌方对于“特许经营”也许会有很多新创设的概念,例如前文所提到的“受托创业特许”,但这并不能改变此类合作的基本法律性质。而从法理上来讲,“特许经营”关系里,法律给予的当事人的自由度是要高于普通的股东之间关系的:相对于公司法来说,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假定的参与人是一个更加懂法、懂商业经营的形象,而如果我们的创业者达不到这个标准,就可能会在一些意想不到的地方出问题。
最后需要特别提出的,如果参与特许经营,则创业者一定要亲身介入运营实体,至少在财务上要亲身介入。如果采取某些合作模式,以不参与项目企业本身的运营而是完全“托管”给其他方的话,先且不说这到底是在创业还是在投资,从实际效果而言,可能看起来省事,但此类模式是最容易出现完全失控的极端情况。
(作者为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熊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