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4日电(记者何春中)5月15日是第六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年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识假防骗、共创平安。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政委高峰日前表示,从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当前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呈现高发态势,包括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欺诈类犯罪,以及假冒伪劣商品、假币等造假类犯罪,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据统计,去年以来,以上几类经济犯罪共发案10.1万起,涉案总价值1916.9亿元,分别占全部经济犯罪案件的45.3%、34.2%,成为当前经济犯罪的突出动向。
高峰说,近年来,我国经济犯罪数量保持高位,一些行业、领域内的经济犯罪活动十分活跃甚至呈现激增态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巨额经济损失,甚至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
非法集资犯罪方面,不法分子以所谓的投资项目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弄虚作假为手段,骗取被害人投资款,许多投资款被用于“借新还旧”,甚至是赌博、个人挥霍等。此类案件呈现出“一大三多”的特点。一方面,案件经济损失大,平均每起案件的涉案总价值超过千万元,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的大案也屡见不鲜。另一方面,被害人数量多,有的案件被害人达到数千人甚至是逾万人,侵害范围特别广泛;二是涉及区域多,除了传统发案较多的东部和中部省份外,一些西部省份发案数量也显著上升;三是涉及行业和领域多,投资咨询、投资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理财、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络借贷等领域案件多发。
信用卡诈骗犯罪方面,呈现出“两极化”的特点:一方面,盗刷银行卡案件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恶性和危害极大。近年来,许多职业犯罪分子,以宗族、同乡为纽带,结成犯罪团伙,在全国实施盗刷银行卡犯罪。这些犯罪团伙内部分工严密,有专人负责各个作案环节,甚至形成了犯罪产业链条。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有的团伙成员专门到服务场所担任收银员,借机窃取客户银行卡信息;还有的在自动取款机加装侧录装置,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银行卡信息。另一方面,恶意透支案件数量多、增幅大,扩散和蔓延极快。
假冒伪劣犯罪方面,侵害的领域十分广泛,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化已经成为假冒伪劣犯罪的重要动向,不法分子利用网聊工具进行联系、利用网购平台进行售假、利用网络支付进行付款,全程通过网络实施,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从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看,一些不法分子以“代购”、“团购”等名义作案,实际销售的都是假货;还有的公开销售所谓的“高仿货”、“A货”,甚至还提供假发票、证书、包装等全套配件,欺骗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