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乐迪是东北一所高校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第二学年按照惯例来到北京的实验室学习,也“按照惯例”成了老师创业公司的“员工”。
和这家公司的正式员工一样,程乐迪每天上班打卡,下班回到员工宿舍。只不过,正式员工的月薪接近1万元,她的补贴是每月1200元;正式员工有双休日,她只有每周一天休息,写论文需要时间还要和老师申请。
有时,程乐迪会开解自己:“跟着老师做项目也是学习”,更多时候她心里有点儿委屈:“我不是老师的廉价员工。”
“这种状况的确存在,在研究生阶段比较普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业教育中心主任张林称,一些学生面对比较过分的老师,甚至不得不以闹掰了为代价脱离老师的公司。
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老师创业时首先想到的资源之一是学生。可是学生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局面。如何规范老师创业中和学生的关系,是摆在鼓励老师创业面前的一个难题。
比在课堂有收获,但比不上去BAT
在程乐迪保研之前,同门师兄师姐就说了这位老师的风格,“给他‘打工’是不成文的规定”。
读研后第二年,她到老师的北京公司时,是有抵触心理的。一是因为在公司不像在学校那么随意,二是因为北京是互联网中心,她想去BAT(即百度、阿里巴巴、腾讯)那样的大公司锻炼,老师的公司只是一家初创企业。
尽管心里有想法,可老师毕竟是老师,程乐迪“没有办法”接受了安排。
老师的公司管理学生并不像管理员工那么严格。可每天上下班打卡,如果没来老师一下子就能看出来,所以程乐迪每次有请假的想法要考虑很久,很多时候就放弃了。
程乐迪突破过一次。她申请了一家著名互联网公司的实习生并拿到了录取通知,实习工资是每天100~200元。她把想去实习的想法告诉了老师,可最终还是没去成。
“为什么去那里实习,我这边也有很多实践机会呀。”老师以这样的理由不允许她去实习。
“待在这里的确比什么也不干好,可是比不上去BAT的收获。”程乐迪没敢和老师说心里的想法。
记者还采访了3位有同样遭遇的同学。他们在北京一所著名理工科高校读研究生,读研期间被老师安排到偏远地区做项目,非常辛苦却只有很少报酬。犹豫再三,这3位学生迫于压力不敢公开他们的事。
“这所学校的研究生太难考了,我们考进来也不敢多要求什么,老师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不干有其他大把人干。”一位学生说。
师生关系中,被动的学生只能忍
中南大学毕业的周枫读大四那年,也在老师的公司工作过。老师没提工资的事情,只是为他解决了吃住,给了他很多锻炼的机会。
现在回头看,周枫承认自己那时候“很单纯”,不过那个阶段他是为了尝试是否适合那样的工作,对于报酬他不看重。
毕业后,周枫又一次和老师一起创业,这一次的关系是“合伙人”。双方明确了股权分配、工作职责、作息时间等,共同做一番事业。
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周枫在校期间和老师创业时,老师是分配任务的角色,周枫是完成任务的角色。如今公司的所有问题老师都会和周枫商量,听取他的意见,根据双方特长安排工作。
记者了解到,像周枫一样和老师建立合伙人关系的很少,大部分学生是像程乐迪一样,在老师的公司或项目里帮忙。但是在工作安排和待遇方面千差万别,一切决定权都在老师手中。
大家是不是都不愿意当老师的员工?程乐迪想了想说,学生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想走学术道路的人希望多发论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打算毕业后找工作的人有的希望有这个锻炼机会,也有人希望能去大公司实习,还有人只是不敢反抗,选择“忍”,或是应付老师安排的工作。
“不一定会影响毕业,但如果反抗大家会担心未来老师会给自己很多麻烦。最心疼的是时间成本。”程乐迪说。
她身边只有一位学生反抗过,这位学生明确向学校表示了不愿意在老师的公司里干活,有自己的规划。学校接受了他的意见,为他更换了老师,但并没有制止老师的行为。
根据张林了解的情况,如果和自己所研究的项目相关,又在求学阶段得到实践机会,在初期大部分学生是愿意的,即便工资很少,学生也很珍惜锻炼机会。可是时间长了,一些老师不愿意放手学生。有一些学生和老师闹掰了,为的就是早点毕业。
“学生是很被动的。”张林说。
老师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学生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鼓励老师创业,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点燃了老师们创业的热情。
不少专家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不仅可以促进产学研一体化,还可以让老师离市场近一些。
云南省青年创业协会导师孙晓璇称,更重要的是,以前老师创业都是“偷偷”的,学校会认为老师的重心没有放在教学上面,现在出台了很多文件,有想法的老师多了。在一些和学生专业结合得比较紧密的项目中,老师也会让学生参与其中。双方是自主关系,老师如果觉得学生符合要求,今后可以作为员工考虑,学生觉得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老师也不能勉强。
在孙晓璇看来,老师一般都会以项目给学生单独结算补助,但不能把学生等同于员工。大部分学生的目标是顺利毕业,员工的目标是通过努力得到认可,因此对他们的衡量标准也不同,应该针对他们的努力程度及结果来决定待遇,有差异也是正常的。
如果单单提到保护学生权益、约束老师,孙晓璇认为这很难,因为学校很多时候并不了解老师项目中的细节,她建议学生以“是否和自己未来目标吻合”来判断项目。
对于程乐迪来说,也并不是一切“向钱看”,她希望老师能够根据学生的兴趣为学生规划道路、安排项目,并且尊重学生的选择,不以老师的地位压迫学生做一些不愿意做的事情。
这和“过来人”周枫的意见一样,“自愿”是学生是否要在老师的公司里工作的第一考虑因素。其次,要考虑学生对这份工作是否有兴趣、老师给予的回报(不只是金钱)、未来的安排等,学生需要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决定。
张林认为,老师带领学生创业中的很多问题并不适合一刀切,很多软性问题只能呼吁和倡导,关键是“规定学生什么时候可以毕业,老师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让学生做过量的、或者不愿意的研究”。
(文中程乐迪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