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在一项比赛中要求独家使用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达)的软件,被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维尔)告上法庭,认为省教育厅此举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广联达公司被列为诉讼的第三人。一审判决中,广州中院认定省教育厅的行为违法。广东省教育厅、广联达公司不服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天,该案在广东高院进行审理,当天并未宣布判决结果。据悉,这是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颁布实施以来,第一起反行政垄断诉讼。业内人士认为,本案如何认定“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将可能对行政管理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独家指定是否滥用行政权力
2013年,教育部举办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国赛),将“工程造价基本技能”纳入赛项。2014年3月31日,教育部对“工程造价基本技能”赛项发布《规程》,明确要求在“国赛”中独家使用广联达的软件。
在广东选拔赛,广东省教育厅也将“工程造价基本技能”纳入赛项,通知中明确赛项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承办,广联达协办。之后发布的《技术规范》以及《竞赛规程》也明确要求在省赛中独家使用广联达的软件。
同为生产工程造价专业软件的斯维尔认为,它的软件在四川、江苏、福建等省的“省赛”中都被使用,而广东省教育厅限定只能使用广联达的软件,侵害了企业公平竞争的权利。赛事前,为了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斯维尔多次与广东省教育厅进行口头和书面商洽。
庭审中,广东省教育厅和广联达认为,广东省选拔赛的各项规定是以教育部文件作为依据,再进行细化、补充。此前,国赛组委会向社会征集大赛合作企业,广联达、斯维尔和上海鲁班软件有限公司都进入公开遴选答辩程序。经过遴选,组委会最终确定广联达为“国赛”器材供应商。这个过程完全是公开、公平、公正遴选作出的选择,不存在滥用行政职权的问题,“斯维尔已经参加过公开遴选,已经公平竞争过”。
“省赛”也相应组织专家对合作企业进行评审,最后选用与“国赛”相同的广联达软件。广东省教育厅表示,这是了更好地与国赛衔接,使选手更快适应竞赛规则从而取得好成绩。而限定使用唯一的软件平台,是因为“同样的软件可以保证比赛规范和标准的一致性,不同的软件会导致规范和标准有差异”。
“广东省选拔赛是24所院校自愿参与的比赛,并未指定院校购买相关软件,属于赛事组织行为。”广东省教育厅在庭审调查和辩论环节多次强调,赛事是一次性、临时性的公益性文化教育活动,而非经济活动;并未滥用权力,没有垄断后果的发生,不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行政垄断行为。
斯维尔方面反驳,在22个省举办的选拔赛中,11个省使用了斯维尔的软件,广东省“只使用一家软件没必要,也不合理”。
斯维尔表示,限定只使用广联达软件,对一些更熟悉其他软件的选手显然不公平。赛事主办方只需给出技术准入标准,让合乎要求的多家软件都能参与到赛事中来,才能显示公平公正。举个例子,“我们考试会规定用2B铅笔答题,但不会特别指定用哪一个厂家、哪一个型号的2B铅笔。”
斯维尔指出,赛事期间给予广联达宣传展示的机会“是市场营销行为”。更加深远的影响在赛事之后,学校、学生熟悉了广联达软件,以后采购时也会倾向于选择广联达软件,损害了同产品公司公平竞争的利益。
“法无授权不可为。”斯维尔方面补充说,以教育部文件为依据并不能证明广东省教育厅指定广联达独家软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民告官”垄断有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
由于该案属新类型行政案件,广东省高院对此案进行庭审直播,并“腾出”大法庭,让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及120名广东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专程前来旁听庭审,许多人拿着纸笔认真作记录。据悉,中青班学员当天下午还回党校对案件进行讨论。
二审中,审判长黄伟明总结本案争议焦点为,斯维尔公司的起诉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省教育厅在涉案赛项中指定使用广联达公司相关软件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构成滥用职权?争议焦点与此前一审一致。
一审判决中,广州中院认为,涉案赛项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且相关赛项文件(赛项技术规范和竞赛规程)也是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公布,故在涉案赛项中指定独家使用软件的行为是省教育厅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行为。斯维尔的起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广州中院判定:“广东省教育厅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涉案赛项中指定独家使用相关软件是经正当程序,系合理使用行政权力,所以被诉行政行为符合《反垄断法》关于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一审败诉。
在今天二审的最后陈述时,广东省教育厅再三强调,斯维尔对相关软件市场竞争是否受到损害并未进行经济学分析,涉案赛事是免费公益性质的,并未滥用权力亦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没有垄断后果的发生,不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行政垄断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国赛组委会指定使用广联达软件程序的做法,斯维尔曾在起诉广东省教育厅之前,就向教育部提起了行政复议。教育部曾专门邀请相关专家对于指定参赛软件的做法是否违法进行论证,专家们给出的意见是该做法违反了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为此,工程造价技能国赛没有举行。
“民告官”立案难,胜诉低
利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是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告诉本报记者,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利,妨碍市场竞争。“行政垄断比经济垄断危害更大,因为它是人为地扭曲、干预市场行为的结果”。
关于斯维尔与广东省教育厅的诉讼,邓志松认为广东省教育厅独家指定使用软件的做法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政府干预市场行为,也为民众留下了政企有不正当利益的怀疑空间”。
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施行,20多年里,“民告官”案例还不多见。邓志松认为,一是因为立案很困难,二是胜诉比例低。“民众害怕挑战政府,怕遭到报复,也说明民众对司法不够信任”。
特地来旁听今天庭审的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斯维尔诉广东省教育厅案件具有深刻意义。“一是给被排除在竞争之外的企业作了好的示范,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给予政府警示作用,减少以往堂而皇之干涉经济的行为,树立了市场经济意识。”
“行政垄断现象在我国非常常见。”盛杰民举例,大型国企垄断的本质就是行政垄断,不利于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政府应该构建良好、合理的市场环境,让市场处于资源配置的主体地位”。
广东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东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蔡国康认为,此案对行政机关具有警示意义,“旁听庭审对自己启发很大,依法行政永远是底线”。
本报广州5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