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5月29日电(曹马志 记者吕博雄)近日,《黑龙江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正式公布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应通过公开的统一招标,确定举行会议的定点场所;此外,明令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开会。
据了解,《细则》共5章27条,旨在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其明确规定,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细则》明确,会议定点宾馆饭店的采购项目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其中: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3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3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专业会议场所的采购项目是会议室租金。
黑龙江省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严禁违规在相关风景名胜区开会。“凡国家和省明令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内的宾馆饭店,不得纳入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范围。”《细则》如是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