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欢度儿童节的时候,看大家那热乎劲儿,就好像人人都知道什么是“儿童”似的。
这事儿有那么顺理成章吗?
话说在16世纪30年代的时候,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独断专行,为了得到男性继承人,杀了自己的第二个王后安妮·博林。安妮所生的伊丽莎白公主就被人冷落了。当时的人夸奖这个可怜的小女孩时,会形容她:6岁时就已经有了40岁中年人那样沉稳的仪态。
我小时候读这一段,觉得伊丽莎白公主怪可怜的:留下心理阴影了吧,弄得幼年老成。
最近我才意识到,对那个时代的儿童来说,这段话是很高的评价——因为那时候的人们很可能根本就没把“儿童”和“成人”分得那么清。
一种观点是:最晚到伊丽莎白一世生活的那个年代,欧洲人不知道孩子有自己的心理特点,有与成年人不同的需求。中世纪时画中小孩,没有特别大的脑袋,没有稚气的容颜,也没有“童装”……如果画的是个没穿衣服的孩子,哪怕刚出生,也会被画家勾勒出结实的肌肉。
一切的一切,都是大人的缩小版。
实际上,要是认真翻翻咱们人类历史,发现童年,也是一段漫长的挣扎;认识儿童,还是最近的事儿。
根据欧洲的绘画来看,直到17世纪,孩子——至少是贵族家的儿童,才终于不穿成年人的衣服了。而在那之前,大伙儿的服装款式不因年龄而变更,只体现各自的社会等级。
带着现代人的观点去看从前的事儿,更令人惊异的细节还有大把:一位17世纪的大妈这样安慰正在分娩的邻居:“在这些小淘气鬼能给你制造许多麻烦之前,他们就可能死了一半了,甚至全都死了。”
这话能给一个母亲带来安慰吗?!
但它多少带出了一点信息:在现代医学发展出来之前,孩童的死亡率是非常高的。因此人们未必太认真对待那些尚未长成的生命。莫里哀在一出戏剧中写下过“这小女孩还不能算女儿”的台词。
在动荡而又时时被疾病威胁生命的年岁里,成年人似乎都顾不上去正视童年的存在。
至少在古欧洲,这一点体现在各种艺术作品里。
于是,有学者把古代的儿童分为两个时期:首先是非常脆弱的幼儿时代,孩子尚不足以自我料理,而且还没逃开早逝的阴影;一旦他们存活到体力上能自立的年纪,这些孩子就直接被视为“小大人”。
从这个角度来说,伊丽莎白一世在6岁就被人夸有40岁的仪态,顺理成章。
很长一段时间,欧洲儿童理所当然地与成年人一块儿劳动、社交、游戏、竞争。
“人们甚至还没有意识到儿童无辜心灵的真正存在”,1960年,法国史学家菲力浦·阿里埃斯在他的著作《儿童的世纪》中总结道。他相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类社会压根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童年”这个概念。
有意思的是,也就是在孩子们的服装终于与成年人分别开来的17世纪,欧洲人开始怒吼:熊孩子!现在有些人真是天天绕着熊孩子团团转!这么溺爱小孩像什么话!
“天下最难忍,就是目睹您的小孩,围着餐桌如洋葱一排。肥肥的下巴,这些小毛孩,手指摸遍每个小菜。”那时一位易动肝火的才子曾经把这么一首歌曲献给“家庭里的父亲们”。
在学者眼中,这种牢骚显示的恰是儿童地位的提高:比起中世纪时理所当然的忽略,那时至少开始感受到儿童的存在了。
这种现在看来再熟悉不过的愤怒,在当时的欧洲历史上,是崭新的。
要我说,“熊孩子”比起“小大人”,没准儿是种进步呢。
那之后,事情就发展得很快了,卢梭在《爱弥儿》中一声怒吼:“他们总是用成人的标准来看待儿童,而不去想想他在未成年之前是个什么样子。”德国心理学家普莱尔观察自己的孩子,写出了《儿童心理》;后来写出《儿童的世纪》的法国作家阿里埃斯——他的观点是否靠谱还有争论,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人们有“发现儿童”的概念,就是在这本书出版之后。
而那已经是二战以后的事儿了。
我们如今庆祝儿童节,但没有多少人记得,儿童节之所以被定在6月1日,是为了纪念1942年6月在捷克利迪策村被屠杀的儿童。定下这一纪念日的国际组织,希望能保障孩子们的生存权、保健权以及受教育权,等等。
这本不是那么轻松的节日。也许可以说,文明的每一分,都得来不易。
黄昉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