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6月2日电(记者王烨捷 周凯)今天上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26条“干货”,为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意见》规定,在涉及行政机关对知识产权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行政诉讼中,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以此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效果;法院将注重法律释明,平衡不同创新主体的诉讼能力,对跨国公司、中小微企业以及创新个体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法院会运用移动互联网思维,推进在线审判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合作机制与服务平台,积极回应科技创新集聚区的知识产权需求,探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园区法官等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在园区就近、就地预防和解决;充分重视商标权的市场价值,制止“恶意抢注”和“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严厉制裁窃取和非法披露、使用他人技术秘密行为,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妥善处理保护技术秘密与自由择业、竞业禁止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