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婷 实习生胡静)未来一段时间,山东将加大对创业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推广小微企业“创新券”制度,这是本报记者在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信息。
近日,山东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决定指出,将全面推广“创新券”制度,对省内所有小微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给予补贴。
据介绍,山东自2014年7月起,对17地市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试点该制度。此次全面推广,不仅意味着补贴对象扩展至山东省内所有小微企业,同时,补助比例也有所提高:对西部隆起带小微企业补助比例由30%提高至60%,其它地区由20%提高至40%。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除了全面推广小微企业“创新券”制度这一重点举措,山东还同时推出系列举措,着力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扶持措施包括: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2万元;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等。
根据该《意见》,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奖补力度,将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遴选数量,由每年20家增加到30家,并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其中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的,奖补标准提高到每处1000万元。
此外,针对长期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山东此次出台一揽子政策,打出“组合拳”,创新体制机制,综合利用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手段,共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