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当地一家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未得解决,农民工张蓬冲与工友等数十人先后到湛河区政府和平顶山市公安局反映诉求,同时给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先后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随后张蓬冲及公司经理谢金红等四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南方都市报》6月15日)
自从在无锡市打工的男子周力向当地劳动部门送了一面写着“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之后,这种批评政府的行为艺术就被多次复制。但到现在为止,我只看到送批评锦旗者被政府拒绝,像河南平顶山公安局这样对送锦旗者拘留,还是不多见的。
警方拘留送锦旗者的法律依据,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说的“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但是,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从动机看,农民工向政府送批评锦旗,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对政府某方面工作的批评,而不是想要影响政府的工作秩序。而劳动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也说明相关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农民工批评有关单位“不作为”也不为过,因为他们有监督政府的权力。从效果看,这种行为是不是影响了机关工作?40多人敲打铁碗、呼喊口号,确实可能对正常工作有所影响。但是,如果有关领导及时出面接待和处理,问题或许就能得到解决。即使依法办事,也完全可以不拘留,改为教育、警告之类。换个角度看,假如送的是表扬锦旗或感谢信,也可能会影响信访局的正常工作,他们还会被拘留吗?
政府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欢迎一切批评,即使批评失当,或者言过其实,政府部门也应该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雅量。当群众用送锦旗的方式批评时,应该以正确的态度接受和欢迎批评。如果相关部门的领导出面接待,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相信矛盾就会很快化解。如果气度再大一点,把批评不作官员为民办事、改进作风的的“警旗”,那一定会为政府形象加分。
被批评的官员收下批评锦旗,并且挂上墙成为“警旗”的事,也确实发生过。2011年年初,海南文昌东郊镇村民因为对政府土地管理工作不满,赠送了“村民心中最不作为奖”锦旗。人们发现,该锦旗被长期挂在办公室墙上。该镇主管国土的林副镇长称,以后会加大土地纠纷调解的力度,让群众满意,“村民赠送‘最不作为奖’锦旗,意在警示我们。”想靠拘留挡住群众批评是不可能的,除了让政府形象受损,实在没有更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