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7月7日电(记者林洁 实习生梁碧莹)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政策将放宽。今天,广东省公安厅对外公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广东将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结合全省常住人口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城市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突出了政策调整、管理创新、民生与人才引进以及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4个方面。
广东省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其中来自省外的有2433万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人。为有效解决广东省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需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此次户籍改革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亲友搭户;放开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在放开直系亲属投靠方面,除广州、深圳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户口迁移政策的调整方面,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据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户政处处长黄成龙介绍,根据全省各城市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迁移的压力,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基本落户条件。比如,东莞和中山需要整体考虑人口发展政策;珠海则建议采取较严格的人口控制措施;汕头、湛江、江门、惠州、茂名和揭阳则建议放宽人口迁移条件。
此外,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和人口信息管理应用。同时,为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提出了更多改革措施,如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