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题为《陕西榆林文科高考状元邢某某是“高考移民”,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带头造假》的网帖引起广泛关注。该帖称,陕西榆林高考文科状元邢某某系山东籍“高考移民”,户籍挂靠在榆林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
该帖还说,邢某某系山东省鄄城县人,2009年5月21日由鄄城县迁入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派出所,住址是榆林市常乐路广元巷。监护人为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监护人关系是“舅父”。网帖中还提到了另外一名考生乔路,河南洛阳人,同样将户口迁到李锦成名下。
在今年陕西省高考成绩公布后,斩获榆林市文科状元的华栋中学并没有在校内张贴横幅进行宣传,而文科状元邢某某也没有像理科状元那样频频接受本地媒体的采访。
记者向几名华栋中学2015届学生打听邢某某,均表示“不认识”、“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在记者获得的一份2015年华栋中学高考前文科模拟考试名单中,也没有发现邢某某的名字。举报帖中也提到,榆林历次全市模拟考试成绩排名前101名的学生中都没有邢某某。
笔者联系了华栋中学副校长苗海平,他表示看到了网上的举报,网上贴出的成绩单也是真的。但他介绍说,邢某某的母亲此前曾在学校工作,民办学校为了留住人才,可以解决子女户口。“因为我们是民办中学,集体户办不下来,所以就挂在户主即学校董事长名下,当时,公安局、教育局、招生办都是知道的。”苗海平说。
苗海平告诉记者,邢某某的母亲于2007年前后被华栋中学聘为英语教师,2009年邢某某的户口由山东鄄城县迁到榆林,中考以519分的成绩考入华栋中学,在华栋中学高一1班就读了一段时间后,因病到外地治疗,随后便在西安的一所中学借读了两年多。
“因为她学籍在华栋中学,而陕西有规定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高考,所以她在西安借读了两年多,最后还是在我们学校报名参加的高考。”苗海平告诉记者,由于学籍在华栋中学,邢某某回华栋中学参加了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
对于邢某某的母亲何时在华栋中学任教,又在哪一年辞职,苗海平称记不太清。“我们是民办中学,自主招聘,干个三年五年可能就走了。这个杨老师不干了也是因为她女儿病了,要照顾孩子,所以后来辞职了。”
记者多次试图与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联系,但一直未能打通其电话。记者也联系了邢的父亲,但他知道记者来意后就挂断了电话。
当地招生办告诉记者,网帖出现后,榆阳区教育局已成立了由教育股、招生办、监察室联合组成的调查组,目前调查已经完成,认为“该生2015年在榆阳区参加高考符合政策,不属于高考移民”。
调查称,邢某某系华栋中学2015届1班学生,出生地为山东省鄄城县。该生母亲杨某为华栋中学教师,该生于2009年5月21日将户籍迁至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户籍在榆阳区满6年),于2011年8月转入华栋中学初中部就读,2012年在榆阳区参加了中考,并被录取,高中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学籍在榆阳区初中1年、高中3年),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在榆阳区参加,今年在榆阳区参加了高考。
调查认为,该生符合在陕西参加高考的条件,即“截至2015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2015学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可在陕西申请报名参加高考。”因此不属于高考移民。
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相对于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来讲,中西部地区为了引进人才,在户籍管理方面不太严格。“户口迁至北京、上海肯定是很难的,但是从山东迁到陕西就比较简单,因为(这些地方)户籍一般管得不严。”“要严格控制户籍,在目前的现实之下,实际上是很难的。”
苗海平也表示:“我们榆林市政府都是鼓励人家在榆林上户口的,只要你有房产、暂住证、单位证明,都是允许的、合法的。”
熊丙奇认为,学籍空挂是高考移民的主要方式,打击高考移民,主要不是户籍的问题,核心在于学籍的问题。“对办理户籍比较容易的地方,打击高考移民主要不是由户籍来控制,而应户籍加学籍,除了户籍满足年限要求外,还要有连续学籍,3年或时间更长,学籍不能空挂。”
实习生 田荣娟 本报记者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