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呼格吉勒图父母发微博称,呼格案一审法官胡尔查、宫静于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石激起千层浪,有网友质疑该任命系“带病提拔”。呼市中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称,此系正常任命,非提拔升职,对呼格案的追责正在进行中,“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
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冤死案,源于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织厂宿舍女厕内发生的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前往报案的呼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反倒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凶手,61天后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就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至此,呼格案算是获得了当地司法机关正式认可的真相大白。对痛不欲生且备受煎熬近19年的呼格吉勒图的老父老母而言,这个迟来的正义来得太过艰难,代价太大!儿子虽然沉冤得雪,但我们这个社会对二位老人的亏欠,却是无法弥补的。从这个角度上说,对当年具体办案人员进行追责,既是国家推行多年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体现,也算是对呼格父母的一点安慰。
应该说,当地在这方面,也是有所作为的。呼格案再审结果公布两天后,原案专案组组长、时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冯志明即被检方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这一做法,当即获得舆论的普遍赞赏。而2014年12月15日当天,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案的错案责任追究问题,表示将从即日起对法院系统造成错案错判负有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展开调查。7月21日,有记者从呼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获悉,冯已被免去市局党委委员和正处级侦查员。(《法制晚报》7月21日)
但没想到7个月后,人们却发现,当年置呼格吉勒图于死地的一审法官,不但没得到丝毫的错案责任追究,反倒被安排到了更重要的岗位。呼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人声称,胡尔查、宫静的“这个任命跟追责没有关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这个说法的荒谬,却是显而易见的。那些声称正在被审查追责的错案责任人,继续身居原工作岗位本就不合适,遑论带病履新?一个中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可不是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更非呼市中院纪检部门人士所说的“业务职称”。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庭长和资深审判员组成,它与合议庭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最重要的是,审委会委员可是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想淡化两名法官的履新,也不能如此信口雌黄啊!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两会”上表示,内蒙古呼格吉勒图一案,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而呼市政法机关也多次表示,呼格案的错案责任一直在追究中。但是,对具体责任人而言,一边被“追责”,一边又被任命更重要岗位,无论如何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