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日前宣判。据检方统计,边飞及其家庭成员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大量现金、存款、房产、汽车、黄金、玉器、手表等,总价值超过1亿元。边飞曾任三个县的县委书记,干出过不俗的政绩。边飞在被查后忏悔,自己在县委书记的位子上坐久了,感觉工作干得不错,但一直没有得到提拔,心态开始失衡,从第二任县委书记开始,就只想着怎么多挣钱了。(新华网8月3日)
所谓“为官发财,应当两道”,如果觉得当官不合算,完全可以辞职去经商,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原本是再清楚不过的道理,但在现实中,某些官员却有另外的解读:要么升官,要么捞钱,既然不能升官那就只好捞钱。新闻中的边飞曾在三个县任县委书记,自认自己的政绩不错,却一直得不到提拔,始终不能“当市领导”,于是退而求其次,开始大肆捞钱。
我注意到,很多网友对边飞的选择表示了理解。“边飞在第一任上干得那么好,为什么不能得到提拔?考核机制是什么?到底谁得到了提拔,为什么?是不是因为边飞那时基本没收钱,所以没钱往上送?”类似言论的核心意思,是提拔机制的不健全,让干得好的不如送得多的,让政绩好的不如关系硬的。这种现象是否存在?当然存在。事实上,用人机制的“人治化”从来就是一个大问题,权力说了算的用人机制必须受到约束和规范。但具体到个案,未受重用,真的可以被解释成为贪腐的理由吗?
人的欲求是不会轻易得到满足的。就像有网友说的:“当了县长又想当市长,当了市长又想当省长,有十万元想一百万元,有一百万元想一千万元。这样的官你永远都无法满足他,成为贪官也是必然的。”
在“不能升官就捞钱”的狡辩逻辑里,还有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关键点:如果不能升官可以作为捞钱的理由,那么,假若如愿“当了市领导”,目的又能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当省领导,而不是为了更多更好地捞钱?这就涉及那个根本性的问题,也就是:当官为了什么?能否正确面对权力?首先必须回答好这个问题。
诚然,选择考公务员,对很多人而言,首先是一个谋生的手段,与其他职业并无本质不同。但是,既然选择了这个道路,就应该比别的职业更多一点理想基础和责任意识。用民间俗语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用现时的话说,当官要做“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无论如何,“要么升官,要么捞钱”的为官哲学绝对不能纵容。凡是“以钱为念”的人,最好是选择离开,到商业社会中去满足欲求;同样,凡是并非“立志做大事”而是“立志做大官”的,也最好选择离开,否则难免走火入魔。
“不能升官就捞钱”的官员自述,之所以能被很多网友理解甚至肯定,充分说明这样的为官哲学在基层仍然有生存土壤,边飞的个案因此绝非只是个案。当那些自觉仕途升迁无望的官员,开始“只想着怎么多挣钱”,令人感到可怕的,不只是一个县委书记也动辄贪腐上亿的数字,而是一个地方因此失去的发展机遇,以及那里的人民因此受损的生活。
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