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前几天,江西考试院与清华大学各定录取线且互不认可,江西考生王希面临落榜的危险;此前,重庆和北京两位考生签约复旦却未被录取;四川一考生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了一份“预录取意向书”,最终也没被录取。面对这一系列考生落榜名校的事件,人们不免会问:为什么会发生?能否避免,以及如何避免?
其实,考生第一志愿落榜是大概率事件,所以很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采用“冲一冲”“穏一稳”“垫一垫”相结合的策略。如果当地实行的是平行志愿组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可以用多个平行志愿来选择高校。正是有了多个志愿的“保护”,考生不必时刻担心落榜问题,从而使考生选择几所层次相近及多所心仪高校的愿望成为可能。
所以,上述几位考生落榜名校被报道,问题不在于落榜,而在于名校“承诺”过,却最终没有录取。
实际上,考生和高校的分歧是在于对“承诺”的理解和兑现上。复旦大学与考生签的是“复旦大学2015年专家组咨询确认书”,核心内容是“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者,将择优录取到上述专业(类)之一”;上海交通大学给的“预录取意向书”,承诺的是:“当省级招生办(考试院)向上海交通大学投档,我校将保证录取你为上海交通大学2015级新生”。根据王希所在的广丰一中的老师的短信记录,显示他曾多次向清华大学江西招生组组长王贵锦老师询问王希的分数能否保证一定上清华,王贵锦老师也多次回复“可以”。
从现在的报道来看,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与考生的分歧是对“承诺”的理解,王希面临落榜清华大学是因为“承诺”的兑现问题。重庆考生落榜复旦大学,是因为复旦文科在渝最低录取分是671.262116150,她差了0.2分;北京考生落榜,是因为差一分;四川考生落榜,是因为上海交大的最低投档分比她的分数高出4分。由于这几位考生没有达到高校在当地的最低投档分,所以复旦、上海交大没有录取她们。如果从文本内容和录取结果来看,高校确实没有违反“承诺”。
如果从当时的语境来看,复旦大学是有责任的。一般来说,考生和家长不太懂“承诺”文本内容的“玄妙”。“复旦大学2015年专家组咨询确认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预录取意向书”都要求考生的高考分达到其在当地调档线,实际上是在规避高校的责任,让考生承担风险。换言之,这样的“承诺”对考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因为,如果有考生分数达到或超过高校在当地的提档线,即使这名考生没有签协议,高校也得录取他(她);如果考生没达到提档线,即使签了这份协议,高校也没有责任录取他(她)。
可惜的是,一般的考生和家长不了解这里的“玄妙”,认为名校能出具盖有公章的正式协议,就是诚心想录取考生,却不知这是高校圈定高分考生的“技巧”。
高校可以对这些签约的边缘分考生做两件事情:
第一是录取前的保护,即使不明确告知录取的硬性条件,也不要暗示,更不要明确要求考生只填一所学校,毕竟考生可以利用平行志愿的机制性保障。上海交大没有作此要求,但复旦却建议考生不要再填报其他任何学校。
第二是录取时的努力,高校其实是可以通过扩大提档比例,把签约考生录进来的。四川考生距离上海交大的投档线差4分,有可能即使扩招,也不一定能把她录进来,所以上海交大是情有可原的;重庆考生只差0.262116150,如果复旦再扩招一点,她是有可能被录进来的。
在高校录取考生时,当地考试院(或招生办)一般会向高校进行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前者是测算模拟投档线,后者是正式接收考生档案。因为清华大学江西招生组组长王贵锦向广丰一中的老师确认过王希能上清华,那么清华如果想履行承诺,就应该向江西考试院明确说明模拟投档线是685分,并在正式投档时确认收到王希的档案。实际情况是,清华大学的模拟投档线是686分,在正式投档时也没有向江西考试院提取王希的档案,却录走了另外两名685分的考生。
上述几名考生落榜名校的个案,成因都是考生在录取前是边缘分,在录取时高校没有或没法通过扩招录取进来。按理,这些考生在填报志愿阶段是知晓自己选报相应高校的风险。所以,如果高校没有“承诺”过,他们应该不会或不该怪高校。问题是高校“承诺”过,只是让考生认为高校有“承诺”,结果却是失望的。
在为这些考生惋惜之后,我们应该思考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上演。悲观地说,如果还是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如果还是录取只看高考分数,这些个案还会发生。高校通过书面、口头承诺边缘分考生,实质是为了圈住考生,保住或提高其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
正如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秦春华的分析:“在当前以高考成绩为唯一录取依据的情况下,社会对于大学质量和声誉的评价是以高考录取分数为标准的。哪所大学的录取分数线高,社会就认为这所大学的质量高。因此,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是高还是低,就产生了非常重要的社会影响。”既然社会对高校招生质量的评价是见分不见人,既然考生和家长也是根据高校提档线和专业录取分来评判高校的强弱和专业的优劣,那么高校尽管万般不愿,也会被裹挟到生源争夺战之中。签约边缘分考生、北大清华抢状元等招生乱象,都是植根于此。其实,高校也是现行中国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的受害者。
如果我国的招生录取制度以后实行的是“两依据,一参考”——以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大学能够按照自身人才培养的需求和特点选拔学生,那么高考分数在大学招生录取中的重要性就没有那么显著和单一,也就不会成为社会判定大学质量和声誉的标准,大学就没有足够的激励去追逐分数。唯有如此,这些“签约考生”落榜名校的事件才不会再次上演。
真希望,这一天能快点到来。
(作者为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