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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2日 星期六
中青在线

破解律师“新三难”

专家呼吁加快“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本报记者 庄庆鸿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8月22日   03 版)

    8月20日,被称为“新中国建立以来最高规格”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京召开,108名执业律师参会。8月21日,参会的律师代表和专家在座谈会上表示,认为改变律师“新三难”,需要加速律师和法官、检察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

    会议的里程碑意义:从“独唱”到“大合唱”

    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一句话引发了全场热烈掌声:“我受习近平总书记委托,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律师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主任吕红兵对此印象深刻:“很多律师们很感动、感慨,这句话通过微博、微信迅速传遍了中国律师界。”

    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看来,这次会议之所以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因为“将律师工作放在了依法治国的大局中”。“我们参加过很多律师工作会议,往往是司法行政的‘独唱’,这次是公检法司共同参加的‘大合唱’”。

    孟建柱在讲话中指出:“实事求是地说,构建两者之间新型关系的主动权在政法机关。”这一观点在座谈会上得到律师普遍“点赞”。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坦言:“听了这句话,我当时鼻子酸酸的。相信律师界的同仁都会有所感触。”

    “因为律师能否在法制建设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自身权益,很大程度取决于公权力机构。两高两部参加律师工作会议,是真正解决问题的。”章靖忠说,“我作为一名律师最大的感受是受到尊重。”

    党的十八大代表、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指出:“原来人们只认为律师是一个普通职业,但它是老百姓进入司法领域的第一道门槛。如果这道门槛的法律服务不好,后续面对的各家司法单位都会面临压力。因此,律师行业的问题不单纯是律师自身的问题,更涉及司法改革的各个领域。”

    “少数害群之马不能代表中国律师”

    孟建柱在讲话中也谈到了“严肃查处极少数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前不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峰等人纠集无业游民,肆意干扰司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在座谈会上,第四、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指出:“公安机关查办违法案件是职责所在,接下来是检察院、法院要依法履行职责。但害群之马是极少数,并不能代表中国律师界。我们广大律师对这些极少数人有看法,不是公安机关查办后才表示反感的。”

    吕红兵认为,此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形成了对律师职业形象的共识。“以前总有人误解律师是‘为坏人辩护’‘麻烦制造者’,但实际上,律师不但是公民私权利的代表,还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人权,是一个具有公共性的职业,需要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小组讨论中,多名律师提出,政府部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应当有律师在法律问题上的顾问和建言献策。

    孟建柱在讲话中要求:“要邀请广大律师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方案讨论、项目论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这让佟丽华印象最深,“律师这个行业在顶层制度建设上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得到重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顾永忠也感受到律师参与司法改革的力度逐步加大。“很多司改文件很重视听取律师意见,都由司法部交由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讨论。今年以来我参与讨论的就有多个,比如关于非法证据排除、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律师参与死刑复核案件的司改意见”。

    “当前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法律制度改革方面具备专业优势,又办理过大量个案,有基于丰富基层经验的深刻认识。因此,律师在立法上提出的建议通常可操作性比较强,能被立法部门采纳。而且改革最忌讳的就是部门利益,律师则相对独立,没有部门利益。”佟丽华说。

    律师“新三难”有待破题

    孟建柱在讲话中指出:“我们也庆幸地认识到,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充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尚未被根本解决,又出现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问题。”这里的“老三难没根本解决,新三难又出现”也踩中了许多律师的痛点。

    座谈会上,顾永忠表示:“‘老三难’确实没有完全解决,但根据我们的实地走访调查发现,也有明显的改善,会见难、阅卷难基本解决。”现存的“老三难”主要是针对检察机关自侦的贪污贿赂案件。最高检出台司法解释“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特别重大案件”。

    “但有的基层司法机关擅自扩大‘特别重大案件’的范围。最高检也注意到了这点,前不久出台的《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八项禁令》中就提出严禁阻止或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多名律师、专家认为,“新三难”此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老三难”消解后,才被社会所关注。

    在分组讨论中,我国刑法学界泰斗陈光中指出:“质证没法不难,因为目前证人出庭率普遍偏低,从全国范围来看,尚不到1%。”高宗泽举例,美国民事、刑事诉讼法中有证人强制出庭、给予证人误工补偿等制度,我国刑诉法修正案有相关制度规定,但在基层尚存在难以落实的问题。

    苏波认为,“新三难”存在,也有“司法体制改革还不到位”的原因。“很多基层法官办案量太多,没有更多时间开庭,只好缩短律师发言时间”。

    顾永忠指出,“新三难”无法靠刚性法律规定解决。“‘老三难’是违法的、应予以纠正,但法官限制律师多说的‘新三难’却是在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

    应当如何解决?多名律师、专家呼吁应加速建立司法人员和律师“彼此尊重、平等相当、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呼吁:“从理念上,法律人应形成‘律师、检察官、法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共识。从机制上,应加快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建立角色互换的长效机制,建立互信和认同。”

    顾永忠认为:“要建立这一新型关系,律师和司法工作人员共同建立法治信仰是基础,相互理解是条件,更多的是司法人员要理解律师,办案机关起到关键作用。同时,要让相关的规则制度化、长期化。”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专人专线。”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树介绍,深圳律协和公检法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律协还正在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合作,研究建立对深圳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评价体系。

    在高树看来,这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不只是对27万律师发出声音,而是对全体法律人、千千万万老百姓发出声音。“我们律师背后的委托人都是老百姓、政府部门,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委托人的权益更成问题。因此我们法律人必须有底线、有作为、有担当,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努力”。

    本报北京8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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