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再普通不过,在常人眼中不过是买卖商品时的收付凭证。然而,对于河南省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朱家臣来说,发票却‘大有搞头’,是他索贿敛财的‘利器’。”日前,河南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中原”首次披露了朱家臣贪污受贿案详情。
他在报销发票上不择手段。从河南省纪委掌握的情况看,在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7年间,朱家臣通过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派发”给基层单位和个人,报销所得公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累计金额超过400万元。
2015年4月23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对朱家臣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并罚判处朱家臣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报销“有瘾”的政法委书记
今年60岁的朱家臣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2007年起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10月,河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周口市进行巡视回访期间,不断接到举报:“朱家臣人走到哪里,发票就报销到哪里!”报销发票成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基层单位苦不堪言。
周口市公安系统一名基层干部说:“俺过去根本不认识他。有一年春节,俺意外地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大致意思是鼓励鼓励,末尾是提醒我还有机会能进步。”“你想,他那么大的领导能给俺发个短信,能不去见他吗?结果到他办公室刚说上几句话,他就递给我几张发票,有1万多元。”
类似情景,周口市政法系统、县区党政机关干部,甚至银行、高校等领域的干部,都不同程度地遇到过。基层单位收到他“派”来的发票“五花八门”:有烟票、酒票、礼品票、书票、购物票……
朱家臣任周口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超过678万元。其中,他通过“报销”发票向他人索贿是主要形式。他先后向90多人明目张胆地索取贿赂,少则一两万元,多者十几万元;少的“报销”一两次,多的“报销”五六次,涉及金额400多万元。
朱家臣的爱人是退休教师,长期在北京照看孙子。据周口当地干部反映,朱家臣一般是周五去北京,下周一再回周口上班。回到周口后,第一件事就是先在当地新闻媒体上“露个脸”,让人知道他在“工作”。
从河南省纪委调查掌握的情况看,朱家臣平均3天“报”一次发票。可以说,他天天都在研究如何报发票,哪有时间想工作、干工作?
朱家臣“报销”发票甚至到了“有瘾”的地步。经调查,朱家臣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填写发票,装好信封,写上数额,列上名单,谁把钱给他,他就在谁的名字后面打个“钩”。办案人员用“票不离手”形容朱家臣——他下基层检查递发票、吃饭给人塞发票、外地出差买发票,就连逛商店也不忘向人家要张空白发票。
发短信“赋诗”索贿
据披露,在周口,只要有一面之交,不管熟悉不熟悉,朱家臣都敢给发票让人家“报销”。有时候他给县领导、各委局领导打电话请人家吃饭,别人甚至不敢去,生怕被塞发票。
朱家臣作为周口市政法系统的主要领导,本应受到尊敬,但平顶山市检察院公诉人员说:“我们在调查时发现,只要提起朱家臣,周口的干部没有不摇头的,有的私下里说他为报票,到了寡廉鲜耻的程度。”
发短信索贿是朱家臣惯用的伎俩。逢年过节,他都要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给一些基层干部“赋诗”一首,目的就是“提醒”一下。如果对方没反应,就再发一首诗,直到人家主动来“看”他。每逢干部调整,朱家臣就在短信里“表扬”某些当事人,有时甚至明示当事人“我可以帮你说话”。
周口政法系统一名干部说:“有一年,单位要调整干部。他给我发短信,意思是我干得不错,让我见见他。一见面,他就给我两万多的发票让帮助处理一下。我也知道他起不了多大作用,但担心他‘成不了你事坏你事’,就自己掏腰包给他垫了出来。”
河南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有时一起吃饭,朱家臣把别人叫出来随手掏出发票递给人家让“处理”一下。因为事先他已经写好了抬头,好多次还掏错了,把本应给张三的发票给了李四,弄得很尴尬。
据介绍,朱家臣“报销”发票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虚开多开发票;二是索要空白发票自己填;三是购买假发票。对这些假发票,有的基层单位无法按规定报销。为此,财务人员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还有的干部为了避嫌,不敢用公款“报销”,迫不得已用自己的钱给朱家臣“报销”。
对“报销”发票“支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朱家臣甚至不惜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河南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有一次,朱家臣下县检查工作,给一名县委书记“派”发票,结果被这名县委书记顶了回去。从此朱家臣就给他“穿小鞋”,凡是朱家臣分管的工作评比,只要逮住机会,他就大会批小会讲,年底把这个县评为“落后单位”。
发票“报”出的镣铐
2013年12月21日,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朱家臣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就在办案人员依规检查他的办公室时,在其办公桌上,还发现他亲笔填写的、还没来得及报销的几张12月18日的假发票。
2015年4月2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朱家臣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被告人朱家臣利用其担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骗取公款52.5703万元。滑稽的是,2013年3月20日,朱家臣曾将其中8.27万元上缴周口市纪委廉洁自律专户。
法院审理还查明,2002年至2013年,朱家臣分别利用其担任周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678.7972万元。2013年3月20日,朱家臣也曾将其中24.73万元上缴周口市纪委廉洁自律专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家臣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44万余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50万余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考虑到朱家臣承认所犯罪行、部分赃款赃物被追退、具有自首情节等情况,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朱家臣表示不上诉。
据了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朱家臣痛心疾首,写了一份忏悔书,深刻剖析了自己的堕落原因。
朱家臣在忏悔书中说:“我所犯的错误,尤其是报销费用票据的问题,组织上曾给我提醒过,但我思想上没有重视,没有及时地、主动地向组织坦白检讨,存在侥幸心理。尤其在与书画界和异性朋友的交往中更注重个人的形象,为此,我先后购买了许多针织品、工艺品和文化用品,并馈赠于人,赢得了许多赞扬,这样日积月累,不少的国家钱财就挥霍掉了。”
河南省纪委文章评论称:“朱家臣一次次将发票变成‘钞票’,在党纪国法面前,一张张发票变成了为刑期埋单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