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湖南女孩思思(化名)已经第三次怀孕了。在思思父亲的坚持下,她只能选择生下孩子。父亲的目的是,让思思生下孩子,通过亲子鉴定,找出孩子的爸爸。因为,谁都不敢肯定,思思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谁的,就连她自己也不清楚。
就在3年前,12岁的思思第一次怀孕——她被同村的74岁老人性侵,后来怀孕产下孩子。如今,思思把自己的孩子叫“妹妹”,她没有能力和意识照顾这个孩子。打开电视,思思最爱看的节目是动画片。
性侵、怀孕、产子、再怀孕……眼前稚气未脱的思思,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人生历程?
思思逃不出被“痴汉”性侵的怪圈
2013年,思思被性侵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自称是好心人的夏建(化名),专程赶到思思的湖南老家,来看望她。
随后,为了给思思换一个生活环境,在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的帮助下,思思全家在北京安顿了下来,思思被安排在北京的一所私立学校继续上学。该基金会还给思思的父亲找了一份工作,她的母亲负责照顾思思的孩子。
“思思被性侵生下孩子后,情绪不太稳定,有过自残的行为。”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社工李梓琨回忆,后来,“在学校老师的照顾和帮助下,思思的情绪才逐渐稳定下来”。
不过,2014年6月的时候,专门负责照顾思思的社工李梓琨发现她有些不对劲。
“我发现思思QQ上的聊天记录中有黄色图片,双方还以老公老婆相称,后来我问思思,她承认对方就是夏建。”李梓琨说。
然而,思思的妈妈却一直觉得夏建是个好人,对自己全家特别关心。2014年的夏天,思思妈妈带着思思和孩子,多次前往夏建在深圳的家。
“我们刚开始不清楚夏建是什么人。之后我们了解到,他是单身,开办了几家幼儿园。后来,救助团队发现,思思在深圳期间,夏建曾带她去堕过胎。”李梓琨说,当时思思在电话里就确认了这个事实。
思思在深圳期间,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委托深圳市龙岗区恒创未成年人公益服务中心的李鼎律师帮助思思。李鼎律师说:“当着另外一些媒体的面,夏建承认与思思一起看过黄色视频。”
可以推测的是,这些情况思思的妈妈应该都了解,毕竟她和思思生活在一起。
“她的父母不止一次地和我们说,夏建提出要娶思思。”李梓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深圳的时候,夏建曾经带着他的家人找思思的父母提亲。
今年1月,思思发现自己第三次怀孕了。这是谁的孩子?思思和她妈妈都不知道,一笔糊涂账。思思和妈妈执意要前往深圳“投奔”夏建。理由非常简单——没脸在北京待了。很快,思思和她妈妈在夏建的幼儿园里住下了。这让负责照顾思思一家的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觉得非常无奈。
7月的一天,事情再次发生了逆转。
思思与夏建突然“闹掰了”,思思来到派出所,称夏建性侵过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夏建的。
报警后,李鼎律师整理了多份思思的谈话材料交给警方。警方收到材料当即抓捕了夏建。
可是,思思和她的妈妈在关键问题上产生“分歧”。思思说孩子是夏建的,而思思的妈妈却坚称,思思肚子里的孩子是北京的一个手机店老板的。
因为母女在关键细节上的不一致,警方只好释放了夏建。由于思思的预产期在9月,只好等孩子生下来之后,再做亲子鉴定。
“思思告诉过我,夏建与她经常发生性关系,每次发生之后,都非常注意销毁证据,夏建把用过的纸巾都会扔到窗户外面。”社工李梓琨说,这个细节“思思跟我说过很多次”。虽然思思说话经常反复,但是李梓琨在不同时间段听到思思提及这一细节。不过,夏建一直对媒体否认这一点。
思思为何小小年纪在短短时间内多次怀孕?就此记者多次试图联系思思父母,但一直联系没有联系上。“思思多次怀孕,原因就在于她长期缺乏爱,而这种爱她从父母那里得不到。”社工李梓琨分析,“思思分不清爱与性,她有时候认为爱就是性,而她父母也管不了她,所以才酿成了这样的悲剧”。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其实,像思思这样遭遇不幸的孩子还有很多。
根据《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503起,平均0.73天就曝光1起,也就是每天曝光1.38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
华中师范大学性学家彭晓辉表示:“很多孩子的家长知道孩子被性侵后选择私了,还有很多家长压根儿就不知道孩子的遭遇。”
“坏老师”性侵为何总是肆无忌惮
2011年,13岁的男孩王乐(化名)小升初进入了河北省宣化一中136实验班——这是当时该校最好的班级。王乐的父母表示,当时他们对孩子的未来抱有极大的希望,期待他能考上大学,以改变这个并不宽裕家庭的命运。
然而,事与愿违。进入初中之后,王乐的成绩一直下滑,各门功课都不好,无奈只能重读初一的课程。孩子的父母只是觉得孩子学习不上心,并没有多想。直到2014年4月26日,孩子突然从学校带着东西回家,目光迟钝,精神出现了异常。
“当时把我们吓坏了。”王乐父亲说,第二天就带着孩子到张家口某医院检查,确诊为抑郁症。在心理治疗师的干预之下,王乐才说出自己被老师性侵的经历。
原来,王乐进入宣化一中之后,主管军训的政教处老师李剑,以违纪为由,晚上将王乐从学校带到自己的住所。第一次,李剑不仅给王乐看一些不堪入目的视频,而且还要求王乐模仿这些动作。
王乐的父母选择了报案。
宣化县人民检察院对李剑提出了指控:被告人李剑自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以发现被害人在校有违纪为由,多次将被害人4名学生带至家中,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并对他们录像拍照。
“李剑就以此要挟孩子,要孩子签订保密协议,并且威胁孩子说,如果胆敢说出去,他就将视频和照片发到网上,并且威胁要弄死我们全家。”王乐父亲说,“王乐是个挺乖的孩子,他根本不敢反抗”。
王乐的父母事后回忆,在孩子遭遇性侵期间,有“好心”的老师曾提醒他们,王乐最近与李剑走得很近,但是在法院调查时,没有老师站出来帮助王乐。李剑的行为败露后,在法院调查的过程中,也没有学生敢出来作证。
法院一审判决,不支持原告提出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因该笔费用并未实际发生且原告所提交的证据不能清楚证实后续治疗费用具体数额,故对此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李剑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0个月,赔偿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共计13万余元。
但是,王乐的父母对关注此事的社工表示,目前还没有拿到李剑的任何赔偿金。性侵已经对王乐造成心理创伤,后续依然需要进行长期的心理治疗。
《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显示,在2014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熟人犯罪有442起(公开报道未提及双方关系的未统计在内),熟人性侵儿童案占87.87%。这些熟人包括教师、邻居、亲戚、同村人等。在案件发生前就与未成年人彼此认识的施害者,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再凭借其体力上的优势和特殊身份,或者凭借其地位,使得侵害容易得手。
“在一些个案中,孩子在遭遇性侵的时候,很多周围的人都知道,但是却不愿意多管闲事。实际上,这不仅是社会冷漠的表现之一,也是我们保护机制缺失的表现,很多家庭和学校都没有这方面的保护意识。”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主任张雯说。
有专家表示,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系中,家长对学校的信任是绝对的。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家长对孩子说,“在学校里面要听老师的话”。这种思维的惯性,老师与孩子之间的地位失衡,恰恰给予性侵者屡次作案的机会。当孩子遭遇“老师”性侵时,孩子缺乏保护自己权利的勇气。
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学习成绩下降,孩子变得郁郁寡欢,每当提到老师孩子都骂……出现类似的现象,应该引起家长的警惕,这些很可能或许是孩子遭遇性侵的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