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记者崔静 任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日发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全面介绍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给西藏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白皮书说,虽然西藏自治区从成立至今只有50年,但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今日的西藏,是其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
白皮书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和西藏地方的实际。西藏走上民族区域自治道路,是人民翻身解放、实现当家作主的正确选择,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白皮书全文约2.2万字,以大量数据和事实从八个方面介绍了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前后所发生的重大变化,包括:旧西藏的黑暗与落后、走上发展进步道路、符合国情的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大力增进人民福祉、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白皮书说,直至20世纪50年代,西藏社会依然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这种存在了几百年的黑暗制度,扼杀人权,摧残人性,是人类社会最为落后的制度。自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和1965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西藏不仅建立起全新的社会主义制度,而且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西藏成功地走上了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平等发展、共同繁荣进步的光明大道。
白皮书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然而,多年来,十四世达赖集团出于“西藏独立”的政治目的,不断鼓吹“中间道路”,大肆兜售“大藏区”“高度自治”,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否定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的发展进步。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分裂行径,完全违背了中国宪法和中国国家制度,极大损害了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遭到了包括西藏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注定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
白皮书说,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西藏各族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和谐安宁。当今西藏,在传统与现代的交融中,藏文化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
白皮书说,多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充分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各种宗教、各个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
白皮书说,多年来,西藏自治区政府遵循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注重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统一,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近年来,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建设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建设生态西藏、美丽西藏的战略目标,对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
白皮书指出,过去的50年,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践充分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西藏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