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松涛)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了。9月1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按照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的说法,允许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同时弱化部分资产波动对保险资产的影响。
按照《通知》,保险资金设立私募资金的范围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投基金及相关母基金。基金发起人应当由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
从投资方向上看,《通知》给出了大致的限制:应当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这些行业和领域包括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企业或产业;养老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保安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等产业或业态。
实际上,今年以来,保监会已经批准两只试点基金,分别由光大永明资产和阳光资产设立。据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市场监管处处长贾飙介绍,前者投向新三板,规模5.51亿元;后者首期募集10亿元,主要做专项并购,这些资产已经准备装在一家上市公司的壳中。
据介绍,对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实行注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