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法威力如何?能否有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9月15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关于新《食品安全法》实施的调查报告。调查针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分别进行,共收集到有效问卷样本3750个。结果显示,超九成消费者认为,“取证难”、“检测难”、“责任认定难”是食品类维权面临的三大难题。此外,新法中,消费者最关心的内容依次为: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加大处罚力度、“千元保底赔偿”及确立首负责任制等。
近三成受访消费者关心“食品安全全程追溯”
“您最关心新《食品安全法》哪些内容?”调查显示,29.49%的受访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排在首位。其次是 “全面加大处罚力度”,占22.09%。
有趣的是,经营者对“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的关注亦排在首位,占33.06%。报告称,这表明经营者和消费者一样,都迫切希望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体系,更好地规范食品经营主体的行为,提升消费信心。
“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是指国家建制度、监管部门建机制、企业建体系,三方责任合理分工。”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解释说,现代食品生产经营不再是面对面的行为,人格与信任在其中的作用减弱。“比如说,经过层层流通批发,终端经营者未必直接认识食品生产者,最后出了事,自己却要‘躺枪’。” 胡颖廉说,因此,追溯体系可以让各方都有更加明晰的身份和定位,有助于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高秦伟表示,上述追溯体系的作用还在于,当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知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调查数据同时显示,有15.65%的消费者最关心“千元保底赔偿”制度。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对此制度,调查显示,57.61%的消费者认为“很好,会激发消费者依法维权积极性”。但是,也有30.45%的消费者担心很难真正落到实处。还有近一成(9.85%)消费者认为“企业会更较真,纠纷可能更难和解”。
“‘千元保底赔偿’的关键,不在于处罚额度有多高,而在于要通过处罚、监管的实施,引导和教育生产经营者守法。”胡颖廉认为,有关部门应该把重心放在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
“确立首负责任制”是新《食品安全法》的另一大亮点。调查显示,12.24%的消费者对此表示关心。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这条规定能防止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相互推诿。”胡颖廉说。
经营者对这一规定也表现得极为关心。数据显示,关心该制度的经营者占到了15.51%。胡颖廉分析,“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讲,这项规定同样也是有利的。短期内来看,它可能会提高运营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它能起到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对企业也是有帮助的。”
超七成受访消费者赞成“处罚更严”
在受访专家看来,新法的特色之一,还在于加入了诸如风险交流、监督检查等科学制度。
例如,新《食品安全法》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高秦伟特别注意到,“风险”二字在新法中出现了50~60次。“食品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从农田到餐桌,中间要经历漫长的过程。”高秦伟说,旧法中虽建立了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但缺少风险交流环节。如今,新法对此进行了补充,是一个进步。
但对于公众而言,控制“风险”还在于,能不能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来有效震慑不法经营行为。
调查显示,在被问及“您怎么看对不法经营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时,超过七成(70.75%)的受访消费者认为“非常好,加大违法成本,可形成有效震慑”。不过,也有近三成(25.67%)的消费者表示“很难说,关键要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只有2.69%消费者认为“不看好,处罚未必起到预定效果”。
在胡颖廉看来,新法对不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确实在加大。比如,新法针对“非法添加、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了“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过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是由监管部门先办案,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涉嫌犯罪的,再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胡颖廉解释说,新法改变了上述做法,规定涉及一定情形的违法行为,直接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侦查后发现不足以上升到刑事犯罪高度的,再交由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
对于时下越来越火的“网购”,新《食品安全法》也有相关规定。
对互联网食品交易,新《食品安全法》第62条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胡颖廉认为,此举有利于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其目标之一是为了引导网络食品经营者向大电商平台靠拢。而电商平台这个“中介”,则可通过内部管理的方式来管理食品经营者。
“取证难”成维权最大拦路虎
然而,新法虽尚未实施,一些“老”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已经引起公众关注。这其中,就包括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维权问题。
调查显示,当被问及“您认为当前食品消费维权的主要困难”时,35.38%的消费者认为是“食品问题取证难”,33.34%的消费者选择了“食品问题检测难”,还有27.49%的消费者认为是“双方责任认定难”。 而这“三难”累计起来,比例高达96.21%。
对此,胡颖廉认为,除了依靠监管部门的监督外,还应引入第三方力量。“比如检验检测机构或社会力量等。”胡颖廉说,这就需要我们首先把检验检测市场放开和做大,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维权需求。
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生产者的法律意识也有待提高。
调查显示,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在即,只有37.55%的经营者“已组织培训学习”;还有46.53%的经营者表示“正准备组织培训学习”;15.92%的经营者则表示,“目前还没有打算”。
调查称,这说明仍有少数经营者没有意识到学习新法的重要性。针对此现象,胡颖廉建议,首先应该提高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以及主体责任意识,让他们从主观上“想”做好产品。其次,要让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政府也可以通过有差别地奖励和惩罚措施,让经营者认为“值得”做好产品。再者,相关部门还应该用先进的检验检测手段,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让经营者“不能”做坏产品。最后,要加大处罚力度和频度,对经营者每次的违法行为都坚决予以打击,使他们“不敢”做坏产品。
“生产经营者要转变在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一些理念,加强对风险预防、过程控制、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同时,消费者也要转变消费观念,通过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提高风险意识,更加理性地看待食品安全的事件。”高秦伟分析。
“全社会都应该明白,真正的食品安全不止是靠政府‘管’出来的,也是生产者‘产’出来和消费者‘吃’出来的。因此,光靠政府‘唱独角戏’是不行的。”胡颖廉说。
本报北京9月17日电
实习生 王淑静 本报记者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