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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9月30日   08 版)

    官方微信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媒体支持:新浪微博、腾讯微信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四、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有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阶段

    1. 时间

    2015年9月下旬至11月15日。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24时。

    2. 报名方法

    第一步:登录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下载“附件模板”(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上交至所在高校团委,参加校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第二步:参选同学须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网络文明宣言和个人自强故事简介,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及所在高校团委官方微博,同时争取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大家关注我的事迹:……(个人事迹介绍),并转发支持,为青春点赞!获得30个转发支持后需将原创微博(含转发数据)截图发布微博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所在高校团委官方微博。

    第三步:参选同学需关注活动官方微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我的自强宣言是****!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请为“青春自强·励志华章”点赞!集齐不少于30个赞,并将朋友圈满赞截图发送至“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与学校团委官方微信后台。

    3. 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在新浪微博、微信发布个人事迹介绍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转发。

    参选者要尽量争取本校校园媒体的支持,借助其文字、图片、视频及新媒体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自己的自强事迹,以获得更多转发支持。新媒体传播方式,还可以通过腾讯微博、人人网等平台进行传播,并将传播结果在截止日前整理,以长微博或者链接方式,通过新浪微博集中发布并@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本校团委官方微博。

    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为主要传播平台,转发量与点赞量均作为考核标准之一;其他新媒体渠道为个人宣传渠道,不限数量,在提交传播汇总时,作为考核加分项。

    (二)校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1. 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

    2. 活动安排:

    第一步:各高校团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在学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

    第二步: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报送材料应包括:校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名表及事迹材料等)、校级活动汇总表、省级“优秀组织院校”自荐表、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推荐材料。(所有表格统一从活动官方网站下载)

    第三步:各高校团委将本校产生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相关材料统一以“XXX学校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文件命名发送至官方邮箱:chinaselfstar@qq.com。组委会将择优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网络专题、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新东方官微等平台进行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展示,推广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及高校活动组织情况。

    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可加入校级活动交流群,群号为122203040。

    (三)省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1. 时间:2015年12月6日至12月25日

    2. 活动安排:

    第一步:各省级团委在12月6日收集本省高校校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材料,并根据本省各高校提交的省级自强之星推荐名单,组织确定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与省级优秀组织院校获奖名单。

    第二步:省级寻访“中国自强之星”活动结束后,各团省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上报团中央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优秀组织院校(限定1所高校)名单,并通过省级团委新浪微博的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于12月18日前进行公示。

    第三步:经公示后,根据本通知附件中规定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于12月25日24:00前正式向组委会提交相关材料。省级团委报送的材料应包括: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与相关材料、省级“优秀组织院校”名单及材料、省级活动总结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与全国优秀组织院校(限1所高校)。(所有表格从活动官方网站统一下载)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组委会邮箱:chinaselfstar@qq.com

    第四步:组委会将根据各地团省委上报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院校名单在中青在线网络专题、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新东方官方微信发布名单并择优进行人物展示。

    各省级团委活动负责人可加入省级活动沟通群,群号为284933264。

    (四)全国寻访阶段及公布寻访结果

    1. 时间:2016年1月下旬——2月下旬

    2. 确定名单:

    第一步:全国组委会将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发起对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30%。

    第二步:全国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审会,评审会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70%。

    第三步: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在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最终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全国学联微信平台进行最终公布。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举行颁奖仪式。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分享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开展主题分享活动,广泛传播自强之星的感人事迹。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高校与团省委的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六、“青春自强·励志华章”全国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到电子邮箱:chinaselfstar@qq.com(邮件主题必须为:校媒好新闻奖),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自媒体,也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

    奖励颁发:组委会将根据稿件、视频、图片等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奖项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相关作品将有机会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中华全国学联、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媒体刊登。

    请大学生校媒记者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微博,并加入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QQ群:158712478,及时进行了解、交流。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5年09月30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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