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布消息称,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从10月15日起开始报名。2016年度“国考”最大的改变是,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这被很多媒体解读为首次仅面向“体制外”招录。
这一改革提高了“国考”的公平性。过去,报考同一岗位的,可能既有社会考生、应届毕业生,又有工作数年的基层公务员。无疑,公务员报考者在角逐中占优势。他们熟悉公务员系统的话语体系,本身就习惯了“政府思维”,能够更顺利地对考题“见招拆招”,在这种招考模式下,招考规则显然对公务员报考者更为有利。
这一改革的另一项意义还在于促进公务员系统的内外流动。体制内公务员不能报考,社会考生的通过率会明显上升。“国考”也成为真正意义上针对普通公民的考试。相比遴选、选调等其他途径招录国家公务员的办法,“国考”的目的更加纯粹——从普通公民到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转化通道。“国考”没必要也不应该承担太多的功能,只有专注于吸纳社会人士,才能实现“国考”的初衷。
过去“国考”面临的矛盾是:既要坚持开放性,向所有符合条件者敞开大门;又要避免干扰基层公务员队伍。在一些人的认识中,中直机关公务员各项福利保障更好,工作地点集中在大中城市,饭碗的“含金量”更高。就个人而言,追求幸福,向往好工作,只要合理合法就无可厚非,但是从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的角度来讲,切断中央国家机关对基层公务员系统的“虹吸”不仅必要,而且是当务之急。
与遴选、选调等针对“体制内”既有人员招录公务员的办法不一样,“国考”的考察侧重点并不在于报考者的履职成绩。在原先的报考规则下,个别混日子的基层公务员,只要考试能力强,适应“国考”规则,就有可能“鲤鱼跳龙门”。中央国家机关当然需要基层公务员充实队伍,但更应当欢迎那些真正贴近群众、有扎实工作能力的人,而不是只会考试、利用规则来上位的投机者。
我国的公务员系统,只存在岗位、级别的区别,并不存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不同体系的鸿沟。只要拥有公务员身份,无论是在基层还是在中央部委,变化的都是工作岗位和行政级别,属于公务员系统内的人才流动,而这种流动,某种意义上是“封闭”的。“国考”不允许在职公务员报考,有利于体制外人才的真正流动,完善制度的合理性。
此番“国考”规则变化后,“省考”、“市考”等不同层级的公务员考试也应当随之改变。当然,有必要再次提醒的是:基层公务员“向上”的途径依旧存在,而且很有必要坚持和完善。未来,“国考”明确为吸纳社会考生进入公务员系统的途径;而公务员系统内部的遴选、选调等招录方式,则为基层公务员实现人生理想保证了通道。无论如何,中央国家机关既需要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基层公务员,也需要“体制外”的新鲜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