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郑州市民郭女士8岁的儿子文文(化名)和她纠缠了一晚上。他回家跟妈妈要钱,说是学校组织捐款,随后不久郭女士就收到校信通短信。看完短信,郭女士搞不清楚钱是捐给谁的,连个主办单位和捐助对象也不说明。经过一晚上的谈判,郭女士把价码从3元涨到20元。而文文的心理价位是50元。
该不该动员未成年学生捐款捐物一直是很有争议的事:毕竟,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培养未成年学生关心他人的爱心教育也事关未来,自然也需要从娃娃抓起。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未成年人自身经济并不独立,基本都是“伸手阶级”,动员他们捐款捐物,最后都会转嫁到家长头上,这让经济条件不好的家长们百般纠结。再加上多数小孩子“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在自尊心和好胜心的驱使下,容易互相攀比,从而使得爱心捐款捐物极容易变味,不仅爱心难觅,还容易恶化亲子、同学乃至师生间的关系,实在值得反省。
近年来,围绕爱心教育,很多中小学都走入了误区:每逢灾难性事件发生,在社会捐款捐物的风潮下,很多教育主管部门也把目光盯向了未成年人,且美其名曰“爱心教育”,实际上是对爱心教育的绑架,并不见得真心为学生的未来发展着想。
殊不知,爱心教育形式有多种多样,并非一定通过实物捐赠的方式体现,对中小学生而言,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往往是最有说服力、最易打动人心,因而也最容易见效的爱心教育。不少事实证明,发自内心的举动才有实效和持久。
教育需要以爱育爱,而不考虑未成年人经济未独立的实情和青少年攀比心理的一纸“捐款通知”,很难说是出于爱心,也很难起到爱心教育的实效,反而容易造成家长被逼捐背后的亲子和家校之间的负效应。当然,面对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学校和教师自身可能也处于被绑架的无奈地位,即便如此,这种绑架也不能被传递。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如果担心孩子间攀比,在具体数目上限定不就可以了吗?比如,可以让孩子捐一天的零花钱嘛!这样不就可以既培养学生的爱心,又不至于给学生家长造成负担吗?这大概也是在中小学开展捐款捐物的初衷。
但问题就在于:如果能通过其他形式达到爱心教育的目的,又何必紧盯没有经济自主能力孩子的一点点可怜的零花钱呢?更何况,这么多年来让中小学生捐款捐物的爱心实践,且不论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爱心教育的初衷,但客观事实已经造成了诸如家长心理困扰等诸多负效应。
由此来看,可以考虑换种方式在中小学开展实物捐赠的爱心教育了。
(作者为教育工作者)